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回应了禁燃烟花爆竹的争议,表示完全禁止点燃放烟花爆竹显然不合适。
近期,关于是否应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讨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近日发表声明,完全禁止点燃放烟花爆竹显然不合适,保障公共安全并维护传统习俗。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人们表达喜悦和庆祝的方式。然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人们对环保、安全的关注度提高,一些地方开始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针对这些争议,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强调,固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燃放,可以更好地控制安全和环保问题,同时也能满足人们庆祝和表达情感的需求。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一种习俗,也是人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报告指出,2023年,法工委督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纠错改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对报送备案的或者现行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发现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督促和推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制定新的规定取代原有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还公布了多起备案审查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有的涉及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还有的涉及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民生地方性法规、有关单行条例、地方司法规范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
其中提到,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
,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
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
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
经沟通,
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
据南方都市报,禁燃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但直到2015年,严重的雾霾和大气污染的问题,才让人们对禁燃达成共识,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禁燃令”“限燃令”。
元旦、春节将至,多地已发布烟花爆竹燃放要求。
北京平谷:全部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5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发布致全体市民信。
信中表示,根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京平政发〔
2021
〕
21
号)精神,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
平谷区全部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为此,请广大市民一定要站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治理成果的角度,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和在空气重污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10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据悉,去年春节期间,
北京市继续严格执行全域禁放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平时受到年轻人和儿童欢迎的冷烟花、擦炮、摔炮、儿童玩具喷花均属于烟花爆竹,均在禁放之列。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回应了禁燃烟花爆竹的争议,表示完全禁止点燃放烟花爆竹显然不合适。
近期,关于是否应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讨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对此,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近日发表声明,完全禁止点燃放烟花爆竹显然不合适,保障公共安全并维护传统习俗。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人们表达喜悦和庆祝的方式。然而,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人们对环保、安全的关注度提高,一些地方开始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针对这些争议,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强调,固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通过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燃放,可以更好地控制安全和环保问题,同时也能满足人们庆祝和表达情感的需求。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一种习俗,也是人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报告指出,2023年,法工委督促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纠错改正,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对报送备案的或者现行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经审查,发现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督促和推动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及时予以修改、废止或者制定新的规定取代原有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报告还公布了多起备案审查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有的涉及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审查研究,还有的涉及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民生地方性法规、有关单行条例、地方司法规范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
其中提到,
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
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制定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对于销售、燃放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未作全面禁止性规定
,同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划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
有关地方性法规关于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
;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
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
。
经沟通,
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
。
据南方都市报,禁燃最早可以追溯到1988年,但直到2015年,严重的雾霾和大气污染的问题,才让人们对禁燃达成共识,一些地方陆续出台了“禁燃令”“限燃令”。
元旦、春节将至,多地已发布烟花爆竹燃放要求。
北京平谷:全部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5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发布致全体市民信。
信中表示,根据《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京平政发〔
2021
〕
21
号)精神,自
2021
年
9
月
30
日起,
平谷区全部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为此,请广大市民一定要站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进一步提升我区环境治理成果的角度,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的和在空气重污染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10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据悉,去年春节期间,
北京市继续严格执行全域禁放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平时受到年轻人和儿童欢迎的冷烟花、擦炮、摔炮、儿童玩具喷花均属于烟花爆竹,均在禁放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