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之一:爹妈只有一个,媳妇可以再找
有些婆婆在和儿媳产生矛盾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向儿子暗示这样一种思想,摆明了就是老妈和媳妇任你选一个,这时候的儿子,除非大逆不道,谁敢大着胆子选媳妇。但是,这种思想是最自私,最卑鄙的,同是女人,作为儿媳的一方,在婆婆眼里,有时像抹布一般被挑来选去,还以“可以再找一个比你好的”为要挟,实在令人气愤。
罪状之二:“我是你的长辈”
作为长辈的婆婆,其实有着另一种不同的优势,那就是丈夫的妈,长辈我们当然都要尊重,但是丈夫的妈,媳妇更好百般讨好,不然,一个人不高兴,可能换来的是,一个家庭的不高兴。但是,除了要求晚辈之外,长辈是否也应该有长辈的慈爱和风度呢。最不能容忍的是,婆婆打着“我是长辈”“我养了儿子”为借口,百般刁难媳妇。
罪状之三:打出的媳妇揉出的面
确实有这样一种婆婆,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和心理,挑唆儿子打媳妇,家庭暴力的指使者或者推波助澜者一旦成为婆婆,那么家里更深层的仇恨也就此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