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城建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适用税率;
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部分地区已取消);
5、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
6、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税率为25%;
7、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城建税=(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适用税率;
3、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部分地区已取消);
5、地方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
6、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税率为25%;
7、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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