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收纳有害垃圾的红色桶。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投入红色桶):
1、有害垃圾必须投放至指定设置的有害垃圾投放点或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
2、有害垃圾投放时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并注意轻放。
3、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破损的废电池(如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应采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
4、废油漆和废杀虫剂、清洁剂、空调清洗剂等均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5、废药品及其内包装应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过期药品回收点;不接触或未沾染药品的纸盒等外包装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6、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将有害垃圾携带至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地点妥善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