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纸判决文书,揭开了葫芦岛银行原高层与股东合谋挪用巨额资金的窝案。银行原董事长和代行长联手,上任当月勾结大股东,挪用26亿元供股东挥霍。
经查,2020年8月,葫芦岛银行原党委书记李玉林伙同该行原代行长李晓东,勾结段洪涛(该行原大股东)等人。
以化解该行不良资产为由,虚构资管计划挪用该行资金26亿元,供段洪涛挥霍使用。其中18亿余元被非法汇兑成外币转至段洪涛控制的香港公司账户内。而其中,一位80后无业男子,用名下2张银行卡帮助转移上述资金2.5亿余元,被判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李玉林、李晓东、段洪涛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