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消息,近日,广西一起女童掉入医院开水桶遭特重度烧伤案件在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法官判令四名涉案主体及相关人员分别承担50%、20%、20%、10%的赔偿责任。
2023年6月4日,富川某医院妇产科走廊人流如织,何某琼从开水房提了桶滚烫的热水,放在走廊一侧,后进入病房。与此同时,女童父母在附近病房内探望病人,被告宋某荣在病房外与人交谈。期间,女童独自走出病房,在走廊嬉闹,为制止其嬉闹行为,宋某荣用手轻轻碰了一下女童的额头,女童后退过程中不幸掉入何某琼事先放置的热水桶中,随后被送往其他医院救治,被诊断为特重度烧伤。
女童父母认为被告何某琼、宋某荣以及富川某医院均为过错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后因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核算女童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322754.59元,判令由被告何某琼、被告宋某荣、原告女童的法定监护人以及被告富川某医院等责任主体按照过错程度及与损害后果关联度分别承担50%、20%、20%、10%的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让网友看得十分揪心,难以想象女孩子掉进开水桶里是有多么痛!特重度烧伤,这点钱对于烧伤治疗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儿童安全意识差,作为家长,要时刻关注儿童安全,去医院探病最好不要带小孩,第一:医院有很多呼吸道和接触性交叉感染。第二:大人们忙于交谈,经常会疏忽孩子的好动特质就很容易出现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