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孩子实在是太可怜了,父母二人要离婚,但无人愿意承担抚养孩子,因孩子患有抑郁症。根据报道,该事件发生在山东菏泽,前段时间妻子已起诉离婚,但法院也对该案件作出了最新的判决。
原告常某(女)与被告王某(男)经人介绍认识,于2007年1月举行结婚仪式。2008年7月生育男孩王大宝,2009年9月生育女孩王小宝,2010年9月经政府登记结婚。现王大宝随被告王某生活,王小宝因患有抑郁症在某医院住院治疗。
原、被告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近几年来常因家庭琐事生气吵架,故诉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抚养婚生女孩王小宝,由被告支付抚养费;3。分割共同财产,家庭轿车一辆价值10万元。庭审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第2项为要求抚养婚生男孩。
被告王某辩称,同意离婚;要求抚养婚生男孩王大宝,不同意抚养婚生女孩王小宝;车给原告,原告给被告5万元。但针对该案件,法院认为王小宝此时更需要父母的关心和照顾,为了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故对原告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两人需要照顾好孩子,离婚诉求被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