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二中院公布了一起劳动纠纷典型案例,这起案例是上海有一名员工,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因迟到被扣了20多万工资,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公司返还工资差额19.6万余元。据了解江某在2019年9月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内勤的工作,该公司的考勤制度规定,员工在上下班时需要进行考勤管理,无故不上班或单次迟到等行为会被视为旷工一天。
该公司在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根据考勤制度和江某的考勤记录扣了江某20.9万余元工资,江某对此感到不服就申请了劳动仲裁,主张自己所在的公司以多次旷工为由扣除工资不合理,要求公司支付自己一年内的工资差额。仲裁委裁决支持江某提出的诉求,但公司不服仲裁结果,选择起诉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