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是我们都不想要的,毕竟加班浪费时间,同时我们身心健康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因此多数人都拒绝加班的。然而这个刘女士因为发朋友圈拒绝加班,随后被公司辞退了。
刘女士是重庆一家教育培训公司的员工。某周五晚,刘女士突然接到领导电话,要求她马上对接客户。刘女士认为已和客户谈好,不应再占用休息时间对接工作,便发朋友圈表示“周六周日我休息,不用给我打电话”。2天后,她接到公司通知,称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而被解雇。
经劳动仲裁调解无果后,刘女士将公司告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的行为无法看出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未达到消极怠工、玩忽职守、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的程度;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四万九千余元。
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因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刘女士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得不说,公司这样的做法令人憎恨,明明都说好不加班了,偏偏要强制加班,如今被判赔偿,也是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