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紧紧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及全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印发《2022年青海省非遗保护工作要点》,全面部署2022年非遗保护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非遗保护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持续推进非遗保护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十四五”非物质文化文化遗产保护规划》《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青绣”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2年度工作任务,制定《青海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实施细则》。
二是健全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进一步完善青海省非遗保护四级名录体系,做好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完成第六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认定工作,完成2022年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组织实施2022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及“青海文化记忆工程”工作,加强记录成果转化利用。督导做好格萨尔(果洛)、藏族文化(玉树)国家级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工作,推进海西德都蒙古、互助土族、循化撒拉族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档升级;设立省级河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
三是稳步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持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开展基层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培训。实施青海传统工艺振兴工程,落实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命名一批省级非遗保护传承体验基地,推动刺绣类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力度;加强非遗就业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开展“青绣”工坊评估工作,举办“青绣”产品创意研发设计大赛及大展活动。实施曲艺传承发展计划,开展青海曲艺类非遗代表性项目调查评估工作。
四是积极促进非遗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加强黄河流域非遗保护传承弘扬,推进黄河流域重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推动青海非遗馆建设。完成2022年度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推动黄河、长城、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非遗保护传承弘扬,培育河湟文化非遗品牌。推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展非遗研学游、体验游等,加强非遗主题和精品旅游线路宣传推广,着力加大非遗产品研发、供给力度,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打造非遗品牌。探索非遗街区、村镇建设。
五是不断加大非遗传播普及力度。组织开展2022年“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2022年新春非遗展演(民歌类)暨“新春非遗大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购物节”等宣传展示活动。持续开展非遗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乡村,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第七届中国非遗博览会。举办好全省第四届“民族团结进步”青绣大赛暨大展活动,进一步彰显青海非遗的美誉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