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宠物市场中,消费者常常会遇到所谓的“星期狗”,这指的是那些在购买时活力四射但买回家后不到一周就出现问题甚至不幸离世的小狗。近日,成都市青羊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与此相关的案件。
据悉,2023年5月14日,成都市民朱某在一家宠物店花费1500元购买了一只可爱的柯基犬,并签署了《宠物购买协议单》。协议中明确提到,由于活体宠物的特殊性,买家需在购买后的24小时内自行前往第三方宠物医院进行体检,以确保宠物狗没有犬瘟、细小等疾病。如果在24小时内发现犬瘟、细小等疾病,宠物店可以包换。但超过这个时间,责任将由买家承担。同时,协议还指出所售宠物不包括潜伏期疾病及先天性疾病。然而,朱某在5月19日将柯基犬送往宠物医院检查时,发现该犬的CPV(犬细小病毒感染)呈阳性。经过一周的治疗共花费了5313元。但遗憾的是5月26日,这只柯基犬还是离世了。
对此,朱某随后向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宠物店所售幼犬在交付后一周内出现了感染细小病毒的症状,并因治疗无效而死亡。他认为幼犬的健康状况明显不符合交付条件,且宠物店拒绝更换或退款,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根本违约。因此,他要求宠物店退还宠物购买费用、诊疗费用,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发现,宠物店并未提供该柯基犬的检疫合格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宠物店无法证明所提供的柯基犬身体状况健康,因此构成瑕疵履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此外,考虑到细小病毒通常有7-14天的潜伏期,而这只柯基犬在购买后的第五天就被诊断为细小感染并医治无效,这属于正常的合理期限。因此,法院认为宠物店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朱某有权解除合同。据此,法院判决宠物店退还朱某购买费用1500元,并酌定赔偿宠物诊疗费用1000元。
法官还借此案提醒广大消费者,宠物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消费者购买宠物更多的是基于其能够提供的情感陪伴。因此,在购买宠物时,消费者应特别关注宠物的健康和外观。为了避免因宠物健康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宠物店应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确保所售宠物健康且无疾病。同时,宠物店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未取得检疫合格证或患有疾病的宠物出售给消费者,并避免设置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格式合同条款。而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增强法律意识,要求宠物店提供检疫合格证明,并在离店前及时、主动提出对宠物进行检查或立即到宠物医院检查以确认宠物的健康状况。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陷入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