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兴源环境由于两年营业收入虚增人民币3.59亿受到处罚决定书。由于公司当时的董金高已经离职,因此被罚的只有财务总监一个人。兴源环境于1月7日晚间收到行政处罚的决定书,公司被处罚是由于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存在虚增项目成本和收入等情况,公司的财务数据有虚假记录内容,因此该公司的财务总监和公司分别被处罚。
公告显示兴源环境的全资子公司中艺生态在2016年和2017年的长兴县美丽城镇项目以及温州铜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项目当中存在着对项目的成本和收入进行虚增的情况,导致2016年至2022年该公司的财报数据和披露的信息存在着虚假的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处以兴源环境人民币200万元的罚款,并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与该公司的财务总监孙颖处以罚款人民币80万元,并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