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浙江绍兴市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案件是男方娶了领导女儿,但因为生活观念差距闪婚闪离,双方之间的观念差距是男方认为女方应该做家务,女方则认为结婚的房子车子,办酒席的钱都是自己出的,就是想让男方在生活上多担待。这起事件中男方是女方父亲的下属员工,男方才知道,女方是单位高层领导后对女方展开了追求,女方父亲很器重,男方就暗示女儿不要错过,两个人在认识三个月后结婚。
结婚之后双方就因生活观念上的差异频繁爆发矛盾,农村出身的男方认为家务必须由女方做,然而女方想花钱雇保姆不想做家务,并且认为自己家出那么多钱,就是为了让男方在生活方面多担待一些。女方表示男方特别计较,嫌弃自己家里给自己买了宝马车,他开的是普通汽车,也不让女方出去旅游,还要求女方存钱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