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某公司新入职员工朱某由于业绩不合格而遭受到辞退,因对公司不满而起诉获赔18000元。在入职期间,朱某曾与公司双方约定了试用期三个月合格后即可办理转正手续。但在工作一个月后就收到了公司所发给朱某的解聘通知,朱某因不满相应的公司规定而将公司告向法院,经过法院的审理和认定,法院认定了辞退朱某的理由不足,并认定了该公司检出劳动合约属于违法行为,判决该公司应赔付朱某18000元。
很多网友看到这个新闻之后,表示现在劳动法律保障在维护员工权益方面真的是非常重要了,很多老一辈的人并不是特别懂法律,在职场上吃亏了也只会自己认了,但是现在年轻一辈有了更高的教育,知道对方做出了违法行为,自己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做法是值得鼓励的,大家都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