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陈某捡到一张银行卡,卡的背面有数字零,就猜测密码很可能是6个零,猜对后就从中取出了4万元。捡到的银行卡拿去取钱,属于侵占他人财产是违法行为。就在陈某取钱后不久失主发现自己的卡丢了并报警,检察机关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法定的刑罚需要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鉴于陈某有坦白认罪并退还违法所得,取得谅解等行为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管是储蓄卡还是信用卡,在刑法当中统称为信用卡,任何卡都不可以捡拾使用,只要取了里面的钱,就很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陈某当时觉得这个卡不是自己偷的,只是捡的有钱就把钱取出来,没有想那么多,当时觉得钱取出来也没关系,如果失主找来归还就好了,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将钱取出来放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