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质量强省建设,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深入实施江西省文旅高质量发展“3336”行动计划,近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质量和信用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并配套制定《江西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承诺管理制度》。
《质量和信用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按照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施信息公示、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用承诺等措施,创新信用监管工具,以信用赋能监管,塑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发挥信用护航作用,不断提升信用监管能力水平。《江西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承诺管理制度》适用于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旅行社(含在线旅游服务)、A级景区、星级饭店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向本省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审批或公共服务等事项,或参与与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有关的政策扶持、资金补贴、评优评先、政府采购等事项。通过信用承诺方式,充分发挥信用在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持续推动质量提升和信用监管工作,坚持信用赋能、宽进严管,坚持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坚持寓管于服、以服促管,坚持无事不扰、无处不在,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切实提升全省文旅市场监管能力,营造高质量发展优质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