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在医院随地大小便12秒后路人经过受伤,原告刘某着急给自己的小孩儿挂急诊后并未留意脚下。突然被大厅中的一滩水滑倒受伤,医院鉴定后已构成10级伤残,经过手术治疗。花去医药费3万余元,并还需额外偿付误工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刘某要求医院赔偿近20万元,医院并不同意如此高额的赔偿款。
随后刘某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法院调取公共视频后发现2岁半的小杰在百亩的陪同下,在地上大小便。因保姆站在小杰身后,阻挡了一工作人员的视线,所以工作人员并未及时发现,事发后的两分钟,保姆牵着小杰返回现场。用拖把清洁了地面的尿渍后随时离开,小杰的父亲称自己的小孩儿有尿急的毛病,经常会随地大小便。并以疾病为由,希望能够减轻自己的责任,但医院认为自己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不应该承担责任,法院判处儿童监护人负70%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