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位山西省的男子在网上发布帖子表示,自己的父亲1960年7月10日的时候,因为投毒罪被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且在1960年的8月29日的时候执行。在1981年的时候,县人民法院对于这个案件做出了复查改判报告,根据改判判决,可以看出,原判认定的事实并不清,而且证据也不足为由,所以判决不当,改判无罪。网上发帖的男子认为,法院错判自己父亲死刑,给自己的家庭带来很大的灾难,而且因为这一个案子,很多人的命运都改变了,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这个男子多次向人民法院申请赔偿。
很多网友看到这个消息之后,也是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网友们认为这件事情真的是一个悲剧,法院在判定的时候一定要讲究证据,如果证据不足的话,怎么可以轻易判一个人死刑?而且死刑是没有办法挽回的,现在人已经没了,很多人的命运也因为这件事情发生了重大改变,并且这一家人也是蒙受了很大的冤屈,于情于理都应该给人家补偿,而且就算是给人家多少的补偿,也没有办法弥补人家受到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