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应聘小学行政跟岗10多天被辞退 女子应聘小学行政跟岗10多天被辞退什么情况?今年6月,西安市民王女士应聘西安市浐灞第三小学行政人员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其中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前,校方要求她到校先“跟岗”适应。王女士从学期末一直“跟岗”到暑期招生工作期间,持续了十多天时间。之后,学校以性格不合为由,让她重新找工作,王女士觉得有一种“卸磨杀驴”的感觉。目前,校方表示可以支付3000元酬劳,但遭到王女士拒绝,她表示将走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
关于此事,7月1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浐灞第三小学校长董海英,她表示“跟岗”是学校的一项特殊制度,是检验工作能力、工作节奏、包括工作态度各方面的一种方式,不牵扯到劳动合同9月1日生效的事,你愿意了你就签个字。
至于劝王女士另找工作的原因,她说“王女士确实不太适合他们的工作,因为我们的工作节奏很快,害怕她后悔。”
西安浐灞生态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跟岗制度不是教育局对辖区学校的统一要求,应该是浐灞三小自行规定。但没有形成书面的材料告知受聘人也是他们工作的欠缺。
王女士咨询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方磊律师表示,跟岗制度与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符,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该制度的执行缺乏具体的约定标准,对劳动者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