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收集到的一系列证据,被告人蔡鄂生包括其辩护人都进行了质证,蔡锷生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将会择期宣判。北京时间2023年7月13号,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了,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在任职期间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根据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蔡锷生在2006年到2021年期间,利用自己担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包括自己的职权以及地位所形成的一种便利条件,为个人融资贷款、职务提任、业务承揽、相关单位融资贷款等事上提供帮助,通过自己直接或者是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达到4.09亿人民币,2018年到2021年期间蔡锷生又利用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的职权以及在社会中的地位形成的一种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个人或者相关单位在融资贷款、工作调整、股权转让方面提供便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金额达到1.1亿人民币,检察机关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蔡锷生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