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黑名单是指那些频繁逾期且通过大额贷款后未能还款的个人,在征信系统中留下了大量不良记录。拥有过多不良记录可能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随后银行可能会拒绝为其提供贷款,但并不会直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与黑名单区别:
1。限定范围不同:黑名单并不等同于失信被执行人,但是黑名单的存在可能最终导致个人失去诚信,进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2。内涵不同:银行所谓的“黑名单”是指个体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信用档案中记录着不良行为的个人名单;然而法院所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那些因为抗拒执行、违反高消费限制、转移财产以及拒不履行义务等六种情形被列入该名单的个人。这两个名单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所针对的对象和被列入名单的原因都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