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针对上述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专门《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同时,部署加强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调整进度,修订“三有”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标识管理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新版国家“三有动物”名录公布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今天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工作情况。
会上, 国家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维胜介绍,对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活动,国家林草局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各有关部门近年来多次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执法行动,也取得了很多战果和成效,但是仍未从根本上遏制这一现象。其主要原因经过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方面:
第一,极少数人抱有“野味”滋补、猎奇炫耀等不健康的饮食观念,缺乏保护意识和卫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惜高价追逐“野味”,助长了对野生动物的不正常需求。
第二,不法分子从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中能够谋取暴利,有的盗猎团伙在鸟类迁飞季节网捕鸟类的不法收入可以达到几十万,甚至数十万,为此不惜铤而走险。
第三,我国野生动物种类繁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出台前,也还有不少野生动物没有纳入到管理范围,成为执法工作的一大障碍。
第四,基层保护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很多自然保护区的巡护人员,人均看守面积达到数十平方公里,在山高林深、地形复杂的区域难以实现全方位的严防死守。此外市场执法过程中常常面临野生动物识别鉴定、取证成本高等技术困难,制约了保护执法的效能。
针对上述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专门《决定》,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国家林草局昨天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一系列措施,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净化网络空间,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从业机构,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和文书,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经营野生动物活动的申请,严格规范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审批行为。
同时,部署加强配套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录》调整进度,修订“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完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标识管理等配套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标准。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广泛开展保护宣传教育,积极发动社会团体、志愿者、公众以各种形式参与到保护行动中来,树立生态文明新风尚,形成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任敏 刘欢
编辑:高晨晨
流程编辑:郭丹
新版国家“三有动物”名录公布相关阅读:
“三有”名录删除野猪,要把握好捕杀与保护的度
来源:新京报
“三有”名录删除野猪,要把握好捕杀与保护的度
■ 来论
把握好捕杀与保护的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才是最终目的。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野猪已从《征求意见稿》中删除。
天下苦野猪久矣!作为“三有”保护动物,野猪“倚仗”自己的“免死金牌”到处闯祸,从山间、村头再到城市街道,接连发生人与猪的激烈冲突。有媒体统计,仅2021年,南京野猪就上了12次微博热搜,被戏称为“野猪之城”。目前,野猪已经成为我国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为严重的野生动物之一。
所谓“三有”保护动物,是指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野猪虽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却在“三有”保护目录中。
正因为有了国家法律保护“盔甲”,野猪数量得以迅猛增长。数据显示,目前,野猪数量保守估计高达120万头,其泛滥成灾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农民庄稼时常被野猪们“三下五除二”地糟蹋,更为严重的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可谓为害一方,却又让人束手无策。近年来有不少因非法狩猎野猪获刑的案件,也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关注与讨论。
人猪间矛盾日益加剧,已引起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国家林草局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对全国31个省(区、市)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全面摸底调查;两次下发专门通知,在包括四川在内的14省份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紧接着,6月,再次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印发《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解决野猪给农作物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公众的人身伤害。
也因此,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备受关注。“三有”动物名录删除野猪,不仅能通过更加周全的平衡利益机制设计,综合施策,有效降低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减少普通老百姓的损失,还能从根源上解决群众利益与野生动物保护间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也更加符合民意,增进了社会认同,彰显民生利益至上。
可以想见,随着新版保护名录的落实,未来,野猪泛滥为害一方的情况,必将大有改善。当然,在野生动物保护已成社会共识的今天,保护名录删除野猪,并不意味着要对野猪“赶尽杀绝”,而是从法律层面给予了各地动态调整相关措施的灵活空间。为此,各地需因地制宜地将野猪纳入整体生态系统综合考量,把握好捕杀与保护的度,科学施策,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吴睿鸫(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