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刚刚过去的“6.18”和端午假期又迎来了一波网购热潮,与此同时网络购药也迎来了一波高峰。近年来,网售药品市场爆发,为了便宜的价格和购买的便利,很多人都习惯选择网上购药。会不会在网上买到假药?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虑和担忧。事实上,根据以往媒体曝光出来的网购药品相关案件来看,当前网购市场药品质量的确良莠不齐,亟待更加严格的审查机制来规范。今年6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多起假药案告破网上正品率不到四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刚刚过去的“6.18”和端午假期又迎来了一波网购热潮,与此同时网络购药也迎来了一波高峰。近年来,网售药品市场爆发,为了便宜的价格和购买的便利,很多人都习惯选择网上购药。但网售药品的质量是否能有保障?会不会在网上买到假药?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虑和担忧。事实上,根据以往媒体曝光出来的网购药品相关案件来看,当前网购市场药品质量的确良莠不齐,亟待更加严格的审查机制来规范。
央视曝光网上正品率不到四成 , 一些不法分子专门制售慢性病药品
近日,据央视新闻频道报道,在网上假药覆盖的品种有很多种类,既有处方药也有非处方药。记者调查得知,在淘宝上卖药的店铺有数千家,据药监局专家介绍,其中没有一家获得了国家的审批。而在搜索引擎上输入药店两个字,出现的网络药店数量也远远超过获得国家审批的129家网络药店的数量。
那么,这些没有获得审批的药店卖的都是什么药?记者在其中找到一种据商家称能治疗糖尿病的药,叫做糖脂安。表面上看,这个糖脂安从厂名、厂址到生产批准文号一应俱全。可是糖脂安正规生产厂家发表的一份声明显示,这个网店上售卖的生产批号为130509批次的糖脂安根本不是他们生产的,而是假冒了他们的正牌产品。
再比如淘宝上一家贩卖“左旋肉碱减肥胶囊”的药店。据商家淘宝页面产品介绍显示,这种药产自福建的一家药厂。但福建省药监局调查报告显示,这家药厂根本没有注册和生产过左旋肉碱减肥胶囊。
公安部经侦局知识产权处处长王志广表示:“在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当中,发现不法分子制售的假药涉及到很多门类,最为严重的是,我们发现很多不法分子在专门制造、销售治疗慢性病的药品,包括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等的药品来欺骗中老年群众及慢性病患者。”
其实,自我国允许网络售药以来就对此有着严格的规定。济南市药监稽查支队队长郝永刚表示:“网上售药必须要获得网上药品交易资格证书,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方可进行交易。并且所售药品是OTC非处方药品。”
清华大学电子商务专家柴跃廷表示:“网络卖药者、网络卖药的网站以及服务器所在的位置、接入的地点都不在一个地方,要想处理一件非法卖药的行为,必须要多地配合。我们传统的静态的突击检查不奏效,所以需要适应互联网模式的发展,需要探索新的治理方式。
1500元一瓶,包治百病?涉案5000万余元!一特大制售假药案被破获!
网购假药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为对互联网不够了解的老年人及重症患者,因此不法分子往往能够利用老年人的知识盲区和部分人“急病乱投医”的心理,大赚一笔不义之财。比如某起案件中,“包治百病”的“能量水”竟是普通山泉水,售价上千元的“特效药”成本几乎为零。
今年6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2022年10月,江北公安接到辖区居民报警,怀疑其父亲上当受骗。原来,一销售人员向老人推荐了一款“能量水”,该销售宣称产品可以治疗多种疾病,尤其对老年患者和重症患者疗效更佳,售价1500元一瓶。老人自身患有严重基础疾病,对此药效深信不疑,先后从该销售处购买了15万元的产品。
江北公安民警经调查发现,该产品名为“粒子能细胞康复液”,产品包装简陋,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质量合格证等标识,属典型的“三无”产品,后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认定为假药。江北公安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进一步深挖。经半年的侦查,一伙以黄某为首的生产、销售假药团伙浮出水面。
2023年4月6日0时,宁波市、江北区两级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云浮市等三市七县(市、区)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人,捣毁生产基地1处,仓储窝点5处,查封生产流水线1条,设备10余台,查扣“粒子能细胞康复液”共计1000余箱、2万余瓶,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经查,200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伙同他人,在广东云浮罗定成立公司,在细寨村建立生产基地,通过抽取地下水资源,进行简单的蒸馏消毒,大批量制造没有药效的普通蒸馏水,包装成所谓包治百病的“粒子能细胞康复液”,通过网络平台和线下等形式,高价销售给老年人及重症患者,受害者涉及多个省份。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邹某某等11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淘宝、京东等多个知名平台涉嫌违法售药
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购进、销售药品,而第三方平台也应当落实好审核管理责任,对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检查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但在如下案例中可以看到,显然多家知名网购平台对商家资质及所售药品存在严重把关不严问题,在非法售药案件中也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近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了一批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淘宝、京东等平台均牵涉其中。
淘宝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1年12月,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监测线索,对淘宝店铺“聊城特产东阿阿胶”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OTC药品阿胶,货值金额1.02万元。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4月,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02万元、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京东商城入驻商家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2年5月,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线索对京东商城入驻商家“健安寿大药房旗舰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经营活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等行为,货值金额1.16万元。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店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16万元、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阿里巴巴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
2021年9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阿里巴巴某入驻商家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连花清瘟胶囊,货值金额6.00万元。该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3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对该店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87万元、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网购药物有风险,这几点要看清!
网购药的确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些网店不仅可能销售假药、拆封药、过期药、禁售药品,还存在电子处方不真实、不规范等现象。在某投诉平台上,消费者关于网购到假药、拆封药、过期药的投诉超过500条。最高法数据显示,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以及妨害药品管理罪一审刑事案件2.7万余件。
我们应如何尽量规避网购药物买到假药的风险?总结下来,注意这几点,可以大大减少买到假药的概率。
首先,我们应选择大型网购平台、官网及旗舰店,同时,我们应注意“二看一扫”。
一看:网上药店的资质
一般来说,网上卖药需要具备两本证:一本是《药品经营许可证》;一本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当然,也有一些地方政策比较宽松,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即可。有证件的店能确保它是正规合法、有资质销售药品的店铺。
以淘宝为例,药品页面都会显示“药监核准资质”,点击后输入验证码即可查看该商店的证照信息。
二看:药品的批准文号
每个药品都会有一个“批准文号”,这个号就像是药品的身份证一样。下单前,我们可以查看药品介绍的详情页,重点看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正规药品的批准文号都是经过国家备案的,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输入批准文号,正规药品都能显示相关详细信息,如果查不出数据则说明该药品可能存在问题,最好不要买。
一扫:药品溯源码
收到药品后,可以先看一下包装上是否有药品追溯码,如果有追溯码的话,扫一扫就可以查询该药品的来源流通信息,进一步判断药品的真假。
网上购药还需注意的问题药品毕竟不是普通生活用品,除了仔细核对上述信息,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收到药品后,及时查验
第一时间查看药品外观有没有破损;核对产品信息,是否与购买的药品一致;查看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2、保存好购药发票
网购药品是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所以一定要保存好购药发票,一旦发现药品有问题,及时联系客服解决,确定是假药可以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3、长期慢病患者不可盲目网购药物
长期慢病患者一般都需要定期复查,不建议自己网购药屯着,长期服用。需要根据病情的变化,在医生建议下购药、服药。
4、购买处方药时注意流程的完整性
处方类药品要遵医嘱,防止过量用药。网购处方药会有医生询问具体情况,再开处方,最后还需要药师审方,这样才是完整购买处方药流程。
管好网售药品还需凝聚多方力量
近年来,对于网络售药合规监管逐渐趋严。2022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要做好药品网售监管文章,营造合规有序的网售环境,还需要凝聚监管部门、第三方平台企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等多方力量。从监管部门角度,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应成为一条主线。既不能放任自流、放松风险管控,也不能把药品网售管“死”、影响行业发展和群众购药便利性。目前,药监部门正探索“以网管网”“以快制快”的监管措施,构建完善药品网络销售制度体系,严查质量安全风险,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从平台企业角度,第三方平台企业应严格落实好审核管理责任。平台企业是实现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要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严格对平台入驻企业的管理,监测平台内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并向所在地监管部门报告。据了解,国内主流医药电商平台如阿里健康等,目前均已上线相关安全管控系统或管理机制,将针对网售药质量安全、用药安全做出相应调整。
在药品网络销售主体方面,《办法》明确了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并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同时,要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药品追溯、储存配送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
另外,在督促网上药店合规发展的过程中,相关行业协会还可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社会共治,共建药品网络销售产业健康生态,共创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新格局。
来源:人民数据研究院
作者:人民数据研究院研究员 谭琳
多起假药案告破网上正品率不到四成相关阅读:
网上卖药乱象丛生 监管部门当重拳出击丨长江时评
长江网评论员余淮
6月26日,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了题为《多起假药案告破!网上正品率不到四成,京东、淘宝、医药网等均涉嫌非法售药》的报告,揭露了当前网上售药乱象:网上正品率不到四成、不法分子假冒厂家制售慢性病药品、用假药欺骗消费者、淘宝京东等多个知名平台涉嫌违法售药等。(来源:《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这些网上售药乱象可谓触目惊心,而种种这些违规行为,大多绕不开一个枢纽环节:网络销售平台。报告中提到的案例:在淘宝上卖药的店铺有数千家,远远超过获得国家审批的129家网络药店的数量;京东商城入驻商家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案;阿里巴巴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都绕不开网络销售平台这个环节,网络平台对这些乱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网络销售具有赢家通吃的特性,几家大平台瓜分绝大部分市场。尤其在买药上,消费者更加相信大平台。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具备市场优势的大平台本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消费者把好入口资质审核关,规范售药,但从人民网的这份报告来看,现实令人失望。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合理使用可以治病,使用不当则会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对于药品而言,安全性应该远高于便利性,药品的网络销售也应当把安全性放到首位。对此,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相关规范,对药品网络销售提出工作要求。2022年9月出台、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对第三方平台管理提出明确要求:第三方平台作为“平台管理者”,在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中发挥着独特作用,是实现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健康发展的关键一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平台内部管理,对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规范和市场的有序发展至关重要……“认准大平台,买到放心药”,是消费者的基本诉求,也应该是平台的基本责任。
胡庆余堂创始人胡雪岩曾告诫属下:“凡百贸易均着不得欺字,药业关系性命,尤为万不可欺”。药品销售是个特殊行业,既要靠经营者的良知,更要靠相关监管部门从严管理、从重处罚,才能确保药品市场安全有序。阿里等大平台也提出了要做百年老店的理念,希望平台自觉自律,从药品这个关系性命的商品开始,做到“戒欺”,合法合规经营,方能基业长青。
也希望监管部门能重拳出击,横扫网上售药乱象,整顿平台经营秩序,让老百姓能够放心买药、安心用药。
【编辑:余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