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要求枪毙医生。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案件,事情的起因是一名女子在北京某一家医院做过双眼皮手术以后,对手术的结果不满意,且手术的部位出现不正常的颗粒摩擦感觉,自己也感到非常不舒适,于是将该医院上诉到法院,希望法院能判决院方退还自己的3000元医疗费,还要求枪毙主治大夫。法院最近给出判决结果,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者的相关请求。网友得知此事以后也感觉不合适,即便手术做的并不成功,也不应该枪毙医生。
法院对此做了说明,指出当事人王女士先天性右侧单睑,是在自觉影响美观的情况下,才来到医院进行手术,而手术结束以后,王女士过了一段时间,又感觉弧度不流畅,要求重新进行手术。即便最终的结果,不如王女士所想的理想,但是医院的一切行为都合乎医学常规,没有违规行为,故不构成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