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西某地有一男子因为受了邻居的托付去接送自己的孩子,但是在答应了邻居之后并没有去对孩子进行接送,最终这个小孩在放学之后却不幸溺水身亡,对于这种情况让小孩的父母感到悲伤跟生气,因为已经有去嘱咐邻居要去接自己的小孩放学,但是邻居并没有去接送才导致的溺亡。
随后小孩的父母就将邻居给告上了法庭,在父母的言论当中说的是因为邻居已经答应了自己要去接小孩,但是并没有做到才导致自己的小孩溺亡,随后法院也是判处了其父母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对于邻居的过失只能够去承担百分之十,主要是因为邻居并不是主要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就不需要去对这次的事情承担主要责任,最终赔付了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