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杀人案受害者的家属状告抚州市公安局民警进行网曝一案,于6月9日开庭审理,法院选择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属康女士于6月12日表示被告民警辛平在开庭当日并没有出庭。在法院的组织下辛平和代理律师侯士朝在开庭的前一天见了面,在庭前进行调解。辛平同时向法院提交了福州市公安局对其不当行为所作出的处分。辛平表示可以为受害者的家属提供一定的经济赔偿,希望双方能够进行和解,但是并不愿意进行公开致歉,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
根据康女士所提供的民事答辩状上的信息显示被告人辛平的代理律师认为从心平在微博中的一部分言论可以看出,双方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冲突,但是并没有构成民法典上所规定的诽谤和侮辱,并没有构成侵权。庭审于6月9日结束之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