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刘女士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一名33岁的男子,在反反复复确认男方情况后,两人迅速坠入了爱河,没想到后续的情况让刘女士傻了眼。原本是奔着恋爱结婚去的,在交往一段时间后,刘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原先男方说有小孩都会要,没想到现在跟她说打掉吧。在刘女士的追问一下,男方承认了自己已婚,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三个同时保持关系的。最终男方承诺给8万元给刘女士用于打胎, 率先支付了1万,剩余7万说等她打掉孩子后会转给她,有没有转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刘女士以后该何去何从呢?虽然同情刘女士的遭遇,但相信她日后可以找到一个认真爱自己的人。怀孕后发现男友已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刘女士在交友软件上认识一名33岁的男子,在反反复复确认男方情况后,两人迅速坠入了爱河,没想到后续的情况让刘女士傻了眼。
原本是奔着恋爱结婚去的,在交往一段时间后,刘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原先男方说有小孩都会要,没想到现在跟她说打掉吧。在刘女士的追问一下,男方承认了自己已婚,除了他之外,还有另外三个同时保持关系的。
最终男方承诺给8万元给刘女士用于打胎, 率先支付了1万,剩余7万说等她打掉孩子后会转给她,有没有转现在双方各执一词。对于此事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后续可能会走法律程序。
已婚的情况下,还能同时交往三、四个女友,这个男人究竟有何魅力,能让这么多女人为他倾倒呢?是能说会道,有着吸引人的外表和个性,还是一个很有钱的人,或者是一个非常有权势的人呢?这些特质都可以让女人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
刘女士以后该何去何从呢?刘女士在检查中意外发现是宫外孕,最终做了手术,切除了右边的输卵管,这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大,以后怀孕的几率大概会降低50%。希望她可以好好保养身体,摆脱这段阴影。
吃一堑,长一智。虽然同情刘女士的遭遇,但相信她日后可以找到一个认真爱自己的人。
怀孕后发现男友已婚相关阅读:
江苏南京:怀孕后发现“未婚夫”竟已婚,女方能否主张赔偿?法院判了
缘分让他们邂逅
甜蜜恋爱又怀孕
本以为遇到了“真命天子”
正当她满心欢喜
准备与男友步入婚姻殿堂时
却发现对方竟是个“已婚男”……
基本案情
2020年3月,小芸(化名)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阿豪(化名),阿豪自称离异单身,且对年轻貌美的小芸一见倾心,随即对其展开追求。双方正式确立关系后,小芸也辞掉了北京的工作留在南京,与阿豪开始了同居生活。
没过多久,小芸发现自己怀孕了,二人便开始商量结婚事宜。而正当其憧憬着结婚、为人母的幸福日子时,小芸得知这竟是一场“骗局”。
原来,阿豪隐瞒其已婚事实,谎称离婚并与小芸交往、怀孕。随后,小芸迫于无奈进行了引产手术,阿豪承诺支付小芸50000元经济赔偿,但双方对损失未能达成一致,遂小芸将阿豪诉至六合法院。
法院认为
行为人的感情纠纷,本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畴,但在双方交往过程中,若一方因过错侵害另一方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阿豪隐瞒其婚姻关系存续事实,导致小芸据此相信其已离异系单身并与其确立恋爱关系,继而同居生活,阿豪的行为明显有悖于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亦有失诚实信用及道德准则,应当认定其具有主观过错。其行为存在过错,直接误导了小芸对自身性权利进行处分,致其怀孕引产,身体和精神受到损害。小芸在同阿豪确定恋爱关系之前对其婚姻状况等重大信息却未尽到基本审查的谨慎义务,亦有一定过失。
故综合以上因素,法院酌定阿豪对小芸的合理损失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小芸自行承担。
对话法官
Q男方隐瞒已婚,与单身女恋爱同居致其怀孕,女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应否支持?
A男方隐瞒已婚现状,以恋爱结婚为由骗取女方错误处分性权利,导致女方怀孕,后因其发现男方有家庭又引产的,男方应当按照一般侵权纠纷的法定赔偿项目和标准予以赔偿。
另需特别说明的是,由于男方隐瞒已婚的事实,骗取女方好感并与其同居生活,男方的行为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序良俗 ,对女方造成了严重的精神痛苦,应当支持女方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来源:天平阳光APP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家云
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