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只是市面险种形形色色,其中重疾险和意外险和医疗险并不少见,那么这三者有冲突吗?
重疾险和意外险和医疗险不冲突,三类险种各司其职,承担着不同的作用,具体详情为:
1、重疾险:通常是达到了重疾、中症或者轻症疾病定义的理赔标准后,可以一次性进行赔付,属于给付型,主要是用于重症之后,比如说癌症、心脏搭桥手术、慢性肾功能障碍等严重疾病的术后康复费、理疗费、还有安心休养的工作损失费用,因为生大病期间需要静养,是没有办法工作的,因此需要通过重疾险来弥补这类损失;
2、医疗险:医疗险分为很多类型,其中最常见的是百万医疗险,花小钱办大事,是社会医疗保险的良好补充,主要是弥补了国家医保额度不高,不能报销自费药的短板;
而且主流的百万医疗险都提供了住院垫付和外购药的保障,保的很全面,主要是达到免赔之后,报销住院花费报销多少就赔付多少,如果住院费用搞到50万,社保报销之后,除了1万元住院医疗需要自费后,其他一般是可以100%报销的,报销必须凭发票等单据,实报实销,而且还得符合报销条件,是实报实销类型的;
3、意外险:市场上的综合意外险是要满足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自愿的四个条件才可以赔付,而综合意外险基础保障包括了意外伤残、意外身故和意外医疗的保障,通常意外身故是赔100%基本保额,而意外伤残则按照伤残程度进行10%-100%赔付,全残是一级,最严重的赔付100%基本保额,以此类推,二级赔付90%保额,十级伤残是赔付10%保额,假设买100万保额,赔付10万,意外医疗包括了意外住院和意外门诊。
从三类险种的本质和作用来看重疾险和意外险和医疗险起冲突与否,是完全不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