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在4月12日时,贵州雷山县人民法院“双碳”巡回法庭在河南县宣判一起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楠木犯罪案件。被告人张某发陆某川等11人被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11名被告人以及4名附带民事责任购物摊会的方式,对至死楠木承担修复责任,对损坏的一株年龄为2600年的“古楠木王”承担修复补助费29万余元,此外15人共同承担15万余元的赔偿金。
据了解“古楠木王”在生根发芽时,华夏大地处于春秋时期,2600年来,楠木王也见证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被当地人认为是有灵性的树也称为神树,即便是掉落的树枝和树叶,都会被人带回家中供养,不会烧掉或丢弃。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说明被告人为获取经济利益,将楠木切割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