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临夏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乙、司某某、马某甲强奸案,被告人周某某强奸案,最高判决15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马某甲强奸罪处罚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人司某某强奸罪判罚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被告人马某以强奸罪判罚有期徒刑6年,获得政治权利一年。
判决被告人司某某,马某甲,马某乙共同赔偿原告人精神抚慰金9万元,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医疗费,心理疏导费等4500元,总计94,500元。被告人周某某强奸罪处罚有期徒刑7年,并且需要赔偿原告人精神抚慰金3万元,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心理辅导费等1500元,共计31,500元。此次事件经审理查明,司某某马某甲于2021年7月30日强奸未成年人,被告人,司某某,马某甲,马某乙对强奸行为提供了相应的帮助,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