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名女子在下班之后被领导要求回复工作消息,随后女子要求索要加班费并没有被认可,女子将聊天截图以及相关证据提交法院之后,北京法院认为女子相关行为已经是处于工作的状态,所以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该名女子加班费三万余元。
在上班的时间工作是每一个打工人的义务,不过下班之后的时间就属于个人的私人时间,所以下班之后进行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加班费,但是由于现在这个社会的状态,每一个打工人在下班之后回复消息或者是继续加班已经成为了一个比较普遍的事情,而且给愿意给加班费的公司少之又少,该名女子的行为可以说是严肃整顿了职场的这一歪风邪气,而且让广大打工人再一次挺直了腰板,用人单位也不应该随意占用每一个工作人员的下班时间,如果需要员工进行工作的话,支付加班费也是理所应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