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夏天将至,气温逐渐上升,烧烤行业逐渐恢复。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守护城市的蓝天白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推进市区露天烧烤污染整治提出要求,《通知》特别提出要求:流动的经营性露天烧烤、非经营性露天烧烤将依法进行取缔、清理。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禁止露天烧烤事宜通知如下:。对违法占用公共空间进行非营业性露天烧烤的,进行教育和劝阻,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处罚。山西晋城为改善空气禁止露天烧烤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晋城城区:禁止任何露天烧烤!
夏天将至,气温逐渐上升,烧烤行业逐渐恢复。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守护城市的蓝天白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推进市区露天烧烤污染整治提出要求,《通知》特别提出要求:流动的经营性露天烧烤、非经营性露天烧烤将依法进行取缔、清理。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关于禁止露天烧烤的通知
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晋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禁止露天烧烤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晋城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小区、公园、景区、广场、学校门口等)露天烧烤或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设备。
二、对固定门店的露天烧烤予以严格处罚。有固定经营门店的烧烤类餐饮,经营期间不能出现违法露天烧烤,对擅自进行露天烧烤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流动的经营性露天烧烤依法进行取缔。对流动烧烤摊点,采取逐个清理、逐个取缔,坚决防止反弹,对取缔后仍在露天烧烤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对非经营性露天烧烤进行警告、清理。对违法占用公共空间进行非营业性露天烧烤的,进行教育和劝阻,不听劝阻的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其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
2023年4月3日
希望餐饮单位及个人自觉爱护公共环境,禁止露天烧烤,减少油烟直排污染,巩固拓展蓝天保卫战成果,共享清澈蓝天!
(微信公众号“晋城环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