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一家物流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多次骚扰自己的女同事被曝光,最终被公司辞退。经过记者调查,了解到林某在公司利用团建的机会对女同事多次劝酒,并多次实施性骚扰行为,在包厢甚至试图强吻女同事,公司也为此成立专门小组负责调查,在多方指证下,林某受到公司的解雇,但是林某以此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表示物流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赔偿自己21万元。提请劳动仲裁没有取得成效的林某,将此事上诉到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公司被骚扰的女职工已经离职,因此成为证人合情合理,与双方不存在利害关系,于是听取证人的证言和出示的各种证据,发现林某确实有过试图亲吻女员工的行为,证人还出示自己与林某的聊天记录,发现双方的言论已经超出正常同事的交往界限,并导致女同事的心里不适,因此驳回林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