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女士称自己在2月28日在当天下班时给领导发信息询问是否还有其他工作,在等到下班时18点30分时,领导还未回复,就直接下班了,但是在第二天上班的时候,被领导喊到了办公室,后因此事还被辞退后申请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涉事公司的负责人则称没必要表态,看仲裁结果。在王女士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中显示,她被认定为无故顶撞上司,工作主动及工作纪律差,不以公司的利益为首,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王女士只不过是遵守了《劳动法》中规定的合法权益,但是就目前而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而且劳动法中有规定,所有在下班时间所进行的工作都包括加班,包括开会,该公司的做法也有欠缺,新人刚到公司,对于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还不是太了解,即使是有错,也要给一次改错的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