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分析:俄乌冲突为何能持续一年

   2023-02-24 多特软件0
核心提示:正文摘要:2022年2月24日乌克兰危机全面爆发,对这场真刀真枪的冲突,俄罗斯的定义始终是“特别军事行动”而不是战争,在许多人看来,几十万正规军大战,呈现的形态和近现代战争没有本质区别。俄罗斯将这场冲突定义为“特别军事行动”,而非“战争”,

正文摘要:

2022年2月24日乌克兰危机全面爆发,对这场真刀真枪的冲突,俄罗斯的定义始终是“特别军事行动”而不是战争,在许多人看来,几十万正规军大战,呈现的形态和近现代战争没有本质区别。俄罗斯将这场冲突定义为“特别军事行动”,而非“战争”,背后有深刻的国际法和俄国内立法考量。此处所指的“最后通牒”,是一种标准的法律行为,它指争端当事国一方政府向另一方政府提出的威胁性要求和警告的文件。并警告对方如拒绝所提要求,将采取和平以外的强制手段。在威胁所要采取的措施为战争时,则最后通牒构成有条件的宣战书。
专家分析:俄乌冲突为何能持续一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2年2月24日乌克兰危机全面爆发,对这场真刀真枪的冲突,俄罗斯的定义始终是“特别军事行动”而不是战争,

也没有宣战。在许多人看来,几十万正规军大战,呈现的形态和近现代战争没有本质区别。既然如此,为啥始终不宣战?

俄罗斯将这场冲突定义为“特别军事行动”,而非“战争”,背后有深刻的国际法和俄国内立法考量。

首先,1907年的《海牙第三公约》,即《关于战争开始的公约》第1条规定:

“缔约各国承认,除非有预先的和明确无误的警告,彼此间不应开始敌对行为。警告的形式应是说明理由的宣战声明或是有条件宣战的最后通牒。”

此处所指的“最后通牒”,是一种标准的法律行为,它指争端当事国一方政府向另一方政府提出的威胁性要求和警告的文件。

“最后通牒”的表现形式,可以是终止就两国争端进行和谈的声明;

也可以是提出最后的绝对要求,限定对方接受要求的期限。并警告对方如拒绝所提要求,将采取和平以外的强制手段。

这里的“强制手段”可以是向对方宣战,占领对方领土,实行平时封锁及其他报复措施。

在威胁所要采取的措施为战争时,则最后通牒构成有条件的宣战书。

俄罗斯是海牙成员国,我们比对一下,俄罗斯没有发出“预先的和明确无误的警告”,从国际法来说,它将这场冲突定义为“特别军事行动”,是符合国际法理的。

那么俄罗斯为何不将其定义或宣布为法律意义上的战争呢?自然有它的考量。

众所周知,一个国家宣布进入战争,“战时”状态亦将随之到来。这可不是开玩笑,一旦俄罗斯走上战争轨道,必定涉及其国内某些法律规则的生效,俄联邦公民将面临完全不同的后果。

看它的立法。

俄联邦关于战争的立法首推1996年5月通过、2021年6月修订的第61-FZ号联邦法,即《俄罗斯联邦国防法》。

该法第18条“关于战争状态”的内容如下:如果另一国或国家集团对俄罗斯联邦发动武装攻击,以及有必要执行俄罗斯联邦的国际条约义务,则联邦法律宣布进入战争状态。

“战时”意味着俄在国内实施“戒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而这又受《俄罗斯联邦戒严法》规制。

该法第1条规定:战争状态是指俄罗斯联邦总统在俄罗斯联邦受到侵略或迫在眉睫的侵略威胁的情况下,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在俄联邦领土,或俄罗斯联邦某些地区实施的特殊法律制度。

不论冲突发生前,乌克兰的内外政策如何,显然还谈不上对俄罗斯形成“迫在眉睫的侵略威胁”,俄罗斯不宣战,符合其国内法理。

假使俄罗斯对乌克兰宣战,根据《戒严法》,它整个国家的经济都将转向军事轨道,无法再开展正常的政治社会经济活动,公民基本权利也必将受到影响。

举个例子,《戒严法》第18条“戒严期间公民法律地位”规定:

公民有义务按照俄联邦政府规定的程序,应征入伍,参与执行国防需要的工作,消除敌人使用武器的后果,恢复受损的经济设施、生命支持系统和军事设施,提供其拥有的国防所需的财产,以后再由国家进行相应补偿。这样的规定不仅针对公民个人,而且针对组织、法人、政府机构。

显然,虽说宣战能为俄罗斯带来更多兵员,更多资源,但国家受到的伤害也将是巨大的。简单说宣战就是直接断交,再想联络就得通过第三方。另外宣战就是撕破脸,战争想停也没那么好停了。

仅看乌克兰,一旦俄罗斯实施战争状态,将立即导致与乌克兰的外交、社会和经济关系完全破裂,过境乌克兰的天然气运输极可能立即全面中断。

更不用说,在国际社会上,明确宣战更会引发轩然大波,不排除有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或是新冷战的可能。

实际上,进入20世纪下半叶,宣战行为在世界上已经非常罕见。譬如以下战事均没有走国际法意义上的宣战程序:

美国介入朝鲜战事的仁川登陆被称作“铁铬行动”;

美国介入越南战事的不同阶段分别被称作“34行动”、“37-6行动”、“捣碎器/白翼行动”、“雷鸣行动”等;

1983年10月美军入侵格林纳达被称作“暴怒行动”;

1990~1991年美国率盟国攻击伊拉克分别由“沙漠盾牌”“沙漠风暴”“海上拦截”等行动构成;

1999年美国带领北约国家空袭南联盟代号“联盟行动”;

2008年8月俄格爆发冲突,也被俄称作“强制和平行动”。

这都是有先例可寻的操作,决不能说是离谱。总之,宣战的严重性是最高级别的,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做总动员肯定是必要的,这也是给全国人民一个思想上的准备,一般基本都要打的你死我活才能罢手。

不宣战,就灵活多了,边打边谈,打打谈谈,不打不谈,都是可能的选项,也可以给后续提供更加丰富的外交处理手段。

有人说了,宣战对俄罗斯也有好处啊,如果正式宣战,在国际法上就有交战国和中立国的区分。中立国也要受国际法中立国的义务约束。

比如“不得在中立国领土内组织战斗部队和开设征兵事务所以援助交战国”,“禁止中立国以任何方式将军舰、弹药或任何作战物资,直接或间接供给交战国”,等等。

那北约不就不能向乌克兰提供援助了?

但这只是理想中的状态,要知道国际法不等同于国内法,它是弱法律。俗话说得好“教皇你有几个师”?强势国家绕开它的方法很多。

要是北约口头宣布中立,但继续向乌克兰提供援助,俄罗斯怎么办?除了在联合国指责、抗议一下,占个大义的名分,不见得真的对美国,对北约宣战吧?

美国及其盟国看起来不会遵守中立国的国际法义务,所以俄罗斯如果正式宣战,在国际上也不会对它有多大帮助。

总的来说,在两国冲突中,宣战和不宣战乃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战略选择。谈不上优劣好坏,更多的是根据实际形势来选择。

从国际法理角度看,战争及其结束的前提是缔结停战协定、和平条约,确定赔偿和赔款等事项。有些停战协定与和平条约还要通过其他的国际法律文件或国际机构予以确认和保证,从而成为结束战争状态的法律方式。

这涉及极其繁琐的法律实践,易受外部干扰,俄根本不感兴趣,也不需要。

人类在经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法意义上的“战争”越来越被理解成全球性或地区性的概念,并自然与引发第三次世界大战的风险相挂钩。很少有国家或国家集团再公开扯出战争的大旗,国际社会也普遍认为战争没有赢家。

 
反对 0举报 0 评论 0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爱美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留言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