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工作,进一步树立为公司经营和效益服务的思想,使专职司机的管理、服务、安全、职责等各项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降低车辆成本消耗,并使专职司机的管理奖惩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1.2 小车车辆管理实行车队队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三级管理制度。
2 专职司机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专职小车司机(系指具有相应资质,为公司领导及公司公务交通开公务车的专职驾驶员,以下简称“专职司机”),是在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领导下,承担着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用车任务的人员。
2.1 岗位职责:
2.1.1 承担主管领导业务活动用车任务。
2.1.2 承担车队队长、综合办主任(正、副)、副总经理、总经理所安排的公务用车任务 。
2.1.3 爱护车辆设施,严格遵守一日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认真检查制度,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正常行使。
2.1.4 对所驾车辆状况了如指掌,及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以保证车辆使用合法有效。
2.1.5 严格遵守各项车辆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认真、如实填写相关出车记录,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工作。
2.1.6 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清洁工作。出车前后,须做好保养、加油、车辆内外的清洁与卫生等工作。
2.1.7 努力提高驾驶水平,注意节约油料,降低车辆消耗。
2.2 工作要求
2.2.1 爱岗敬业,提高“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工作意识,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2.2.2 注重礼仪和礼表。穿着整齐大方,干净利落,工作时间不得穿短裤、拖鞋、背心。有重要外事活动时,应着正装。
2.2.3 领导专车司机应热情为领导服务,以领导满意为宗旨。对领导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应全力以赴完成。一切工作都要在保证领导业务活动用车的前提下进行。
2.2.4 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修养。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要谦虚谨慎,严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不泄露领导谈话内容。任何与领导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不准搭乘领导车辆。
2.2.5 其他公务车辆司机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不得发生无故延误工作的现象;不得无故刁难乘车人员或与乘车人员发生纠纷.
2.2.6 严格遵守各项劳动制度、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不应以任何主、客观理由拒绝执行车队队长和办公室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除身体条件外)。
2.2.7 严禁以车谋私。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外借,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用餐等无理要求。
2.2.8 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行业规范。严守“安全第一”的工作意识和驾驶作风。严禁酒后开车,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驾驶等。
2.2.9 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应立即向车队队长和有关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
2.2.10 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有事提前请假。出车时要做到守时、正点,回车后向车队队长报告。无行车任务时,须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保证车辆随用随到。节假日无特殊任务或领导出差在外期间,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单位,不得私自挪用。不得发生因专职司机脱岗而延误用车的现象。
2.2.11 维护专职司机队伍的集体荣誉,树立专职司机的良好形象。在办公室工作时间休息时要着装整齐,不粗俗轻浮、不打磕睡、不打电脑游戏、不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
3 车队队长的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3.1 车队队长负责公司小车车辆车务工作和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有表彰、奖励先进,批评、惩罚违纪行为的责任与义务。
3.2 车队队长在保证公司领导活动用车的前提下,可以合理调度车辆。
3.3 岗位职责
3.3.1 负责公司领导、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等公务用车的调派。
3.3.2 协助办公室主任共同调派专职司机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相关事宜。
3.3.3 负责车辆的各种证件、车务手续的统一办理工作;为专职司机提供各种必要的工作服务。
3.3.4 负责车辆经费的预、决算。根据车辆状况实施科学的车辆保养、维修计划,注意节支、降低消耗。
3.3.5 负责车辆(包括公司领导的自驾公务车)汽油票购买、登记和发放。
3.3.6 负责专职小车司机的行车记录和车辆相关记录的监督和月底审核汇总、有关补贴的核算、统计工作。
3.3.7 负责有关行车记录、车辆档案、手续的原件或复印件保存。
3.3.8 负责按行车记录核定专职小车司机停车费、过桥费用。
3.3.9 负责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办理证件、年度保险、年检、完税等车务手续费用的统一审核、请款和报销工作。
3.3.10 定期进行车辆安全状况检查,确保公司车辆无故障出车。
3.3.11 对有关车务管理规定和条例有建议权,对已经发布的制度,要做到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3.3.12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和修改有关车辆管理规定和条例。
3.3.13 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了解专职司机的思想状况,关心司机生活,帮助司机排除后顾之忧,做到司机过度疲劳不派车。
3.4 工作要求
3.4.1 车队队长要求为人热情正直、说话和气、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负责,起模范带头作用。
3.4.2 熟悉掌握专职司机的工作特点,熟练驾驶和维修保养业务。
3.4.3 车队队长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3.4.4 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办事公正、不徇私情。
3.4.5 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及相关责任
4.1 专职司机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驾车辆的性能,做到认真维护,合理驾驶。必须对车辆的几个关键的维护、保养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到保养期限须及时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申报维护。由于个人原因而疏忽、延误了维护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造成车辆损失在1000元之内的,扣除当事人车辆损失相应额度10%的奖金;车辆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扣除当事人车辆损失相应额度20%的奖金;车辆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扣除当事人年度全部奖金;后果严重的,除加倍处罚外,还将令其停驶检查(停驶期间按事假处理)。
4.2 车辆维修与保养。公司车辆均托管专职司机进行维修(包括代为其他公司领导维修保养的车辆),专职司机维修与保养车辆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经车队队长对需要维修车辆的故障进行验证,并作出维修车辆的方案与意见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专职司机应对维修后的车辆进行验试,确保维修的质量。
事前不申请,不按规定程序维修,车队队长不予签字认可,责任自负。
4.3 车辆维修、保养等审批权限:1000元以内(含1000元)费用由车队队长签字;1500元以内(含1500元)的费用由主管副总经理签批;1500元以上的费用报请总经理签字审批。
5 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
惩罚制度:分为口头批评、书面检查、扣罚奖金、扣罚工资、纪律处分、辞退下岗。
5.1 专职司机应礼貌待客,如有专职司机受到乘车人投诉,车队队长和综合办主任均有责任和义务给予当事司机以口头警告;如专职司机遭到乘客投诉两次,扣罚当事司机20-30%奖金;投诉三次(含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扣罚当事司机当月全部奖金并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乃至停职检查。
5.2 专职司机不得向用车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一经举报并查实,当事司机除须退还非法所得或补交餐费外,还将扣罚其当月奖金并在工资中扣罚其索贿相同的金额。情节严重者,将令其停驶检查或调离司机岗位。
5.3 专职司机无行车任务,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单位,或节假日无特殊任务领导出差在外期间,未将车辆停放于单位,不经批准擅自用车,扣罚当事司机当月全部奖金。对私自挪用车辆并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5.4 对以各种理由拒绝车队队长、综合办主任的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的专职司机,由车队队长、综合办主任提请总经理对当事司机予以处分或扣罚不同比例的奖金。
5.5 对在申报行车公里或加班统计中弄虚作假者,扣除其当月50%或全部的公里补贴。
5.6 对借修车之机谋取个人私利者,一经查实,令其停职检查并处罚与之获利数额相同的奖金。情节严重者,责令调离司机岗位。
5.7 对出现拨打手机不接听或发短信不及时回复而影响工作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月报销通讯费用的资格;对执行出车任务完毕不立即返回而耽误出车任务者,扣罚其当月部分奖金。
5.8 不得因私事影响工作。有事须事先请假并批准。病假需持有医院开具的诊断书。
5.9 对在工作中团结、协作,为集体争得荣誉并成绩突出的专职司机,将提请总经理给予表彰及物质奖励。
6 违章和事故处理
6.1 专职司机违章(以接到违章通知书为准),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多次违章给予加倍处罚。
6.2 专职司机严重违章(包括十种严重违章),扣罚其当月全部奖金。
6.3 发生交通事故时,专职司机没有主动向车队队长和综合办主任汇报,经发现将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6.4 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专职司机负全部、主要、一半责任、次要责任者,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外,还将处罚当事人车辆损失费及事故处理费,总额依次为:10%、8%、6%、4%。发生无我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对方又不能赔偿足够的车辆损失修复金额,则必须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解决,不得私下了结,否则专职司机本人承担不足的车辆损失费用。
7 行车补贴标准
为了使车辆管理工作适应公司体制等工作的需要,起到按劳取酬的目的,真正体现每个人的劳动价值,激发每位专职司机的工作积极性。办公室特成立车辆管理部门,并实行行车补贴标准:
7.1 执行出车任务每行驶一公里补贴0.1元。
7.2 执行出车任务的车辆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出车,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8 行车记录和车辆相关记录、手续的保存
8.1 行车记录。专职司机执行任务前后,要认真、如实填写行车记录,以作为月末行车统计公里补助及加班费等费用的重要依据。每月1日,专职司机需将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行车统计表等相应表格交到车队队长,由车队队长确认合格后作出统计,交至综合办主任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批,交人力资源部计入工资。
8.2 专职司机车辆相关记录、手续的保存。专职司机有关车辆的行车记录、维修、保养、车辆使用情况、汽油发放等系列表格和相关记录由车队队长管理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有关车辆的原始档案原件由综合办专门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9 燃油发放
专职司机按核定的车辆耗油量领取加油卡,并在汽油卡签领簿上写明签领日期、数量和车辆的公里表数。当月油量与核定的油量出现较大的逆差时,专职司机有义务作出解释。
10 相关费用的报销
10.1 停车费、过桥费的报销:专职司机按行车记录核定停车、过桥费,经车队队长签字后方可计入三费报销。
10.2 日常车辆(包括其他公司领导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及有关证件办理、年度保险、年检、完税等车务手续费用由车队队长统一审核,报综合办主任复核后,报请总经理签批。
10.3 车队队长的相关报销费用由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签批。
11 附 则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