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通过有效的薪酬体系设计,激励员工提高工效,稳定员工队伍。
第二条 本规定的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所有岗位的薪资结构合理化、规范化,通过有效的晋升通道,使薪资真正成为激励员工成长,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岗位工资、晋升、调动和工资核算等相关程序,使薪酬体系的各环节都有章可循。
第二章 权责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第五条 行政人事部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工资、岗位工资、薪资调整、工资核算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
第六条 行政人事部依此规定对特别调薪案例的申请、审批、上报。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社会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第三章 薪资结构及相关规定
第八条 行政人员的薪资结构为: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技能津贴+绩效奖金+补贴+其它;基本工资为每周6天的出勤工资。
第九条 行政办公人员(生产部一线员工及销售员除外)每月实际天数减周日天数为全勤,全勤天数以外,平时加班以1倍计算,周日加班以1.5倍计算,节假日以2倍计算,(计算方式:每小时加班费=基本工资/30/8)主任/工程师(含)以上没有加班费,特殊情况按加班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条 基本工资底薪部分,依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而定。具体标准见(岗位底薪工资表):
第十一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半年(原则上每年的1月与7月)组织一次晋升评定。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