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速度术语分为两种:一种是基本速度术语,一种是变化速度术语。基本速度术语指示整首乐曲或一个乐段的统一速度。变化速度术语同基本速度术语相反,它指示弹奏过程中速度的临时变化。
基本速度术语和节拍器标号M.M.都可以标记乐曲的基本速度。节拍器标号M.M.(梅尔策尔拍节器之缩写)可精确到每分钟单位拍的个数,如M.M.*<=108,表示每分钟奏108个四分音符。
而术语标记只指示速度档级,这与节拍器标号对速度过分严格要求不同,从而避免了约束演奏者弹奏的个性发挥,同时术语标记具有一定的表情的含义,如Allegro(快板),含欢快,高兴的意思,Adagio(柔板),有悠闲,柔和的含义。因此,许多作曲家倾向使用音乐术语来标记基本速度。
速度对乐曲表述一定的思想感情、塑造音乐形象起着重要的作用,一般在每首乐曲开始的左上角都标有所要求的速度,比如“稍快”、“进行曲速度”等。
音乐的速度与乐曲的内容有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掌握乐曲的速度,关键在于正确的理解乐曲的内容。但只是死板的按照速度标记去做,而对乐曲的内容没有深刻的理解,也不能很好的表述乐曲的思想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