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倍数(污染物超标461倍!)

   2023-05-19 互联网0
核心提示:超标倍数(污染物超标461倍!)南都讯 见习记者吴单 今日(8月9日),一家省级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在最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甘肃酒泉一家产业园区内4家化工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形成渗坑总面积超2.5万平

超标倍数(污染物超标461倍!)

超标倍数(污染物超标461倍!)

南都讯 见习记者吴单 今日(8月9日),一家省级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

在最新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中发现:甘肃酒泉一家产业园区内4家化工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形成渗坑总面积超2.5万平方米,相当于3.5个标准足球场。废水中多项污染物严重超标,已对部分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据了解,督察组发现上述情形之前,地方环保部门已作出处罚决定,但当地党委政府态度暧昧,层层失守,县公安局执法随意,标准不一,致使企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产业园内4家企业违法生产 曾获“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今年7月12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启动第二轮督察工作。

在下沉督察期间,督察组发现甘肃酒泉市金塔县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存在环境方面问题。

据了解,该产业园设立于2007年,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2012年被甘肃省工信委确定为全省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近两年,该园区承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一大批化工项目,截至督察时已落户化工企业22家,其中入驻的天亿化工有限公司、冠润科技有限公司、吉泰化工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染料中间体项目已建成并投产。

今年5月,当地群众向生态环境部投诉该园区化工企业渗坑排放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等严重环境问题,此次督察进驻后督察组也接到了同样的投诉举报。

督察发现,北河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已经建成投运的4个染料中间体项目均存在批建不符,未落实“三同时”要求(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非法生产、非法排污等严重环境问题,群众投诉属实。当地党委政府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存在差距,相关部门监管层层失守,致使涉事企业有恃无恐。

违法排污形成7处渗坑 总面积超2.5万平方米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通报,自2017年4月起,天亿化工有限公司、冠润科技有限公司、吉泰化工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批建不符和污染治理设施未同步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并偷排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4家企业违法排污形成的7处渗坑总面积超过2.5万平方米,相当于3.5个标准足球场的面积,渗坑排污问题极为恶劣。

吉泰化工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点位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事实上,对上述企业偷排问题,金塔县生态环境部门2年来已多次下发处罚决定和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但相关企业置之不理、我行我素,吉泰化工有限公司甚至在生产车间被查封的情况下,通过风机缺口进入厂房继续违法生产和排污。

督察人员还发现,这4家企业的违法排污已经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根据此前地方对企业废水池和渗坑等排污区域的抽样监测来看,4家企业厂区内废水中COD、氨氮、挥发酚和色度等多项指标远超标准。其中,COD(化学需氧量)4家企业均成百倍超标,最大超标达461倍。此外,氨氮的最大超标也高于300倍。“监测结果触目惊心”,督察组在通报中表示。

经督察人员初步分析,这4家企业的非法排污对部分区域地下水已造成污染。完成的7处废水排放区域地下水调查评价结果显示,COD在709—2828mg/L之间,7个水样中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均超标,且最大超标倍数分别达26.53倍和101.46倍。此外,调查中还发现,部分水样还存在色度、挥发酚、氨氮,砷超标。

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态度暧昧 震动省委书记省长

南都记者了解到,对上述违法排污情况,当地环保部门也开出了罚单,并提出整改要求,但却一再受阻。

据督察组通报披露,原金塔县环境保护局去年启动处罚和移交程序,但当地党委、政府态度暧昧,司法行政没有有效衔接,处罚久拖不决,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去年11月13日,原金塔县环保局曾以未落实“三同时”要求违法生产问题对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冠润科技有限公司、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等均作出76万元的处罚决定,此前也对冠润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行为处以51.98万元罚款,并要求企业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但罚款迟迟没有缴纳,直到近期才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更为蹊跷的是,在下达处罚决定的同时,原县环保局将3家企业违法行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建议依法对相关人员实施行政拘留;但公安机关退回吉泰化工有限公司和冠润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案卷,仅对鑫海源化工有限公司1名直接责任人实施了拘留。

今年5月,金塔县生态环境部门再一次向公安机关移交吉泰化工有限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问题。南都记者了解到,直到这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当地公安机关才执行行政拘留决定,督察组下发督办通知后才对部分企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问题立案侦查。

此外,自去年11月到今年4月,金塔县生态环境部门还多次向园区管委会、国家电网金塔供电公司、工业信息化、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发函,要求停止向4家违法企业供水供电,强化各部门相关环境保护责任,但所提要求均未得到落实。

据悉,在此次督察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下发了督办单,甘肃省委书记、省长都对该问题做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坚决制止违规生产排污问题。此外,酒泉市委、市政府对金塔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接下来,督察组也将继续关注和跟进后续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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