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健全我矿的“安全风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我矿安全管理水平,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使我矿安全管理责任者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确保2023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董事长与矿长签订安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矿长必须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杜绝安全生产无伤亡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重伤率控制在0起,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级事故,轻伤率控制在8‰以内。
2、全年安全实现5杜绝:“零死亡、瓦斯零超限、井下零透水、煤层零自燃、零突出”。
3、重大风险管控方案100%落实。
4、零重大隐患,责任范围内一般隐患按期闭合整改率不低于98%。
5、安全培训合格率100%,岗位操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6、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7、职业危害防治率达到100%。
8、安全投入保障100%。
9、做好事故隐患查治理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确保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风险资金有保障。
二、矿长安全生产目标内容:
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必须模范遵守煤矿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全矿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煤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全矿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服从煤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建立健全全矿的安全体系,使之有效用转;配备专职安检员,并支持安检员的工作,对安检员提出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保证安检员对安全工作有独立的管理权。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工期、效益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5、参加会议时,首先检查全矿的安全施工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组织全矿每月安全办公会议时,部署安全工作,并写入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