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摘要:
都说文人相轻,有才华的人,往往因为某种原因,而对其他的文人所看不起。比如说作家余华,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鲁迅,曾经是我这辈子唯一讨厌过的作家。看似把鲁迅贬低的一文不值,但是最后却峰回路转,高山仰止:不过那是在我36岁之前,而现在不要再糟蹋鲁迅了,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鲁迅,曾是一条挥舞的鞭子,一个强大的词汇。从词汇到作家,对鲁迅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令人感慨万端的过程。一个读者与一个作家的真正相遇,有时候需要时机。后来,鲁迅不再是一个神圣的词汇,他回归于一个作家,也就回归于争议之中。一位导演打算将鲁迅的小说改编成电影,余华:我35岁才读懂鲁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引领“先锋文学”的余华,唯一讨厌过的作家是鲁迅,原因有三点
鲁迅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之一,在国内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到现在仍有不少学子以鲁迅为榜样,学习他的精神。
可是却有这么一位作家,曾公开表示鲁迅是他这辈子唯一讨厌过的作家,他就是被誉为“鲁迅接班人”的余华。
这个余华究竟是什么人?他跟鲁迅又有什么关系呢?究竟是什么原因,才让他发出这种言论?让我们在下文揭晓。
文学巨匠鲁迅
鲁迅先生生活的时代,正是中华民族遭到资本主义国家入侵的时期,这一阶段是黎明前的黑暗期。
面对混乱的军阀统治,国人们无能为力,逐渐变得麻木冷漠。而鲁迅的作品仿佛一盏灯,照亮了民众们前路。
他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直白的挑明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不仅奠定了中国现代小说创作的基础,更促进了新文化运动的进行。
而这只是冰山一角,鲁迅更多地是描述社会最底层生活的人民。
他笔下的小人物各有各的特色,用隐晦的手法揭露封建社会的压迫和黑暗。他用这种方式让底层人民从思想上意识到,封建社会对人民的迫害,从而升起反抗的意识。
拯救一个国家,要从精神上开始解放。
鲁迅在这一点上无疑是十分成功的,他作品中表达出的向往自由民主,反抗传统封建的思想,给无数“小人物”当头一棒。
越来越多的青年意识到封建社会的糟粕,开始生出反抗的意识。毫不夸张的说,正是因为鲁迅点醒了这些人,所以才从根本上促进了五四运动。
正是因为五四运动的成功,才有了后来中国共产党的建立。
毛主席也对鲁迅十分肯定,曾做出高度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综上所述,鲁迅的精神已经成为了一个时代的标志,在当下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在不少文人眼中,他是可以跟毛主席媲美的存在。那么他为何成为了,同是文人的余华眼中讨厌的存在呢?
你可能不知道余华是谁,但你一定知道他的作品。他的长篇小说《活着》曾获得意大利文学最高奖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另一篇《许三观卖血记》也被翻拍成电影。
余华的作品都有个共同点,用独特的叙述方式展示一幕幕的人生悲剧。让人看完后感到怅然,激发起读者的共情心理。
在80年代,他掀起“先锋文学”的潮流。用文字写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缩影,被誉为中国的查尔斯·狄更斯。
而余华之所以能用独特的方式写出这样的故事,跟他的童年经历脱不开关系。
太平间男孩
1960年4月3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的一间破旧的房子里,一个男婴呱呱落地,他的出生让家人们都由衷的感到喜悦。
此时并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婴儿长大后,会成为让整个文坛界都为之轰动的著名作家。
虽然余华的父母都在医院上班,父亲还是外科医生,但是家里条件还是十分拮据。在他十岁前,都是跟父母住在医院的宿舍楼。
那时候医院的宿舍楼没有卫生设施,每当要出去上厕所的时候,都要经过太平间。
余华因为年纪小,所以对死亡都没有什么概念。他只知道太平间有一张水泥床,有时候上面会盖着白布。在闷热的夏天,这里比其他地方凉爽的多。
不知道偷看了多少次后,余华小心翼翼地踏进了太平间,从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不知道在多少个炎热的午后,他躺在这张水泥床上酣睡。
直到长大后读到海涅的诗句:“死亡是凉爽的夜晚。”余华才想起险些被遗忘的童年回忆。夏天,太平间,水泥床,三个简单的词汇组成了他第一次对生命的感悟:隐藏在热烈生命中的冷漠死亡。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的童年经历,才让余华的文字有种独特的美感。但青年时期的他并没有成为一名作者的打算,在第二年高考落榜后,他遵循父亲的安排成为了卫生院的一名牙医。
牙医的工作索然无味,日复一日地重复同一件事,这让生性自由的余华难以接受。直到1979年他无意间阅读了川端康成的作品,被优美的文字打动,于是萌生出了写作的念头。
而彻底促使余华改行的原因,说来也有几分好笑。他发现文化馆的人上班自由,每天的工作就是在街上闲逛,就想去文化馆工作。他打听到想在文化馆上班,就要有发表的作品,于是开始了写作生涯。
前期的多次被拒稿,并没有磨灭余华的文学心。直到四年后他的第一篇稿子发布,从此一鸣惊人,没多久就成为了国民级作家。
在那个时代,大多数文人都把鲁迅当成崇敬对象,如同狂热粉丝对待偶像一般。余华偏偏特立独行,声称鲁迅是他唯一讨厌过的作者,原因要从他小时候说起。
讨厌鲁迅的原因
在余华还上一年级的时候,曾天真的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位叫鲁迅的作家。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鲁迅的批判性质符合时代潮流,所以受到一群人的追捧。
令人窒息的是,任何批判或反对鲁迅的声音,都会被定义成“反动派”。这是余华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的事情。
等到了文革时期,“先生”也成了属于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词汇。一时之间人人自危,不敢以“先生”自称。但是却有个例外,那就是鲁迅,他破例享受了可以被叫“先生”的待遇。
此时的鲁迅再也不是之前饱受争议的作家,而是成为时代的标志。无论好坏与否,他说的话永远代表正确。
更让余华感到反感的是,似乎所有人都将鲁迅夸大化。在他印象中有一件事格外深刻,到了现在偶尔还会回想起来。
余华小学的时候曾跟同学争论,太阳什么时候离地球最近。同学认为是在早晚,因为那时候的太阳看起来最大。而他决定是在中午,因为中午比任何时候都要热。
二人性格都很倔强,很长时间都在努力说服对方接受自己的观点,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
直到一次争论时,余华也感到了厌烦,于是脱口而出:“鲁迅先生说过,太阳中午的时候离地球最近!”刚说完这话他就后悔了,一股心虚的情绪浮上他的心头。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同学都没有怀疑,而是诧异地瞪大了双眼,喃喃地低声说:“鲁迅先生都说过,那么肯定是我错了。”
这时余华就感到很不舒服,正常人遇到这种事,第一反应都是质疑。而同学却因为“鲁迅说过”四个字,就毫不怀疑的认可了。
在后来的几次争论中,无论辩论点是什么,“鲁迅说过”都仿佛一位战无不胜的将军。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是不可置疑的存在。
这些只是余华讨厌鲁迅的部分理由,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并不懂鲁迅文章中的内涵,也就无法理解鲁迅被追捧的原因。
青年时期的余华并没有经历过太多,鲁迅的文章对他来说晦涩复杂。
所以他认为鲁迅出名依靠的并不是他自身水平,而是政治的产物。
直到1996年,一位导演想将鲁迅的小说改编成电影,拜托余华帮忙策划下。看在那笔不菲的策划费上,他答应下来。也正是因为这次重新阅读,改变了他长久以来对鲁迅的看法。
随着个人成长,余华对鲁迅的评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他36岁那年,才由内而外的承认了,鲁迅是名出色的作家。
同时他也认识到了,用词汇来形容一个作者,从根本上就是代表着对作者的不尊重。评判一个人,要从客观的角度上思考,而不是带有强烈的私人感情。
结语:
与其说余华讨厌鲁迅,不如说他讨厌那个时代的劣根性。从他将鲁迅名声显赫归咎于政治产物,就能看出他的不满。
但是只要余华站在历史背景上来看,就会明白这都是情有可原。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发展方式,那个时期推崇“鲁迅精神”,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余华:鲁迅曾是我这辈子唯一讨厌过的作家,但那是在我36岁之前
都说文人相轻,有才华的人,往往因为某种原因,而对其他的文人所看不起。比如说作家余华,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过,鲁迅,曾经是我这辈子唯一讨厌过的作家。
看似把鲁迅贬低的一文不值,但是最后却峰回路转,高山仰止:不过那是在我36岁之前,而现在不要再糟蹋鲁迅了,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
鲁迅,曾是一条挥舞的鞭子,一个强大的词汇。从词汇到作家,对鲁迅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令人感慨万端的过程。一个读者与一个作家的真正相遇,有时候需要时机。
(下文来源于余华)
“鲁迅”,一个在中国家喻户晓的词汇
我有口无心地读着语文课本里鲁迅的作品,从小学读到高中,读了整整十七年,可是仍然不知道鲁迅写下了什么?我觉得鲁迅的作品沉闷、灰暗和无聊透顶。除了我在写批判文章时需要引用鲁迅的话,其他时候鲁迅的作品对我来说基本上是不知所云。也就是说,鲁迅作为一个词汇时,对我是有用的;可是作为一个作家的时候,让我深感无聊。因此,我小学和中学的往事里没有鲁迅的作品,只有“鲁迅”这个词汇。
“鲁迅先生说过,太阳中午的时候离地球最近!”
在我的年轻的岁月里,我曾经充分利用过“鲁迅”这个强大的词汇。我成长的经历里除了贫穷,就是无休无止的争论。争论是我童年和少年时期的奢侈品,是贫困生活里的精神食粮。
我小学时和一位同学有过一个争论:太阳什么时候离地球最近?这位同学认为是早晨和傍晚,因为那时候的太阳看上去最大。我认为是中午,因为中午的时候最热。我们两个人不知疲惫地开始了马拉松式的争论,每天见面时,都是陈述自己的理由,然后驳斥对方的观点。这样的废话说了不知道有多少遍以后,我们开始寻求其他人的支持。他拉着我去找他的姐姐,他姐姐听完了我们两方的理由后,马上站到了他的立场上。这个当时还没有发育的女孩一边踢着毽子一边说:“太阳当然是早晨和傍晚离地球最近。”
我不甘失败,拉着他去找我的哥哥。我哥哥自然要维护自己的弟弟,他向我的同学挥了两下拳头,威胁他:“你再敢说早晨和傍晚最近,小心老子揍你。”
我对哥哥的回答方式深感失望,我需要的是真理,不是武力。我们两个又去找了其他年龄大一些的孩子,有支持他的,也有赞成我的,始终难分胜负。我们之间的争论长达一年时间,小镇上年龄大一些的孩子都被我们拉出来当过几次裁判,连他们都开始厌烦了,只要看到我们两个争吵地走向他们,他们就会吼叫:“滚开!”
我们只好将唾沫横飞的争论局限在两个人的范围里。后来他有了新的发现,开始攻击我的“热”理论,他说如果用热作为标准的话,那么太阳是不是夏天离地球近,冬天离地球远?我反驳他的“视觉”理论,如果用看上去大小作为标准,那么太阳在雨天是不是就小的没有了?
我们继续争论不休,直到有一天我搬出了鲁迅,一下子就把他打垮了。我在情急之中突然编造了鲁迅的话,我冲着他喊叫:“鲁迅先生说过,太阳中午的时候离地球最近!”
他哑口无言地看了我一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鲁迅先生真的说过这话?”“当然说过,”我虽然心里发虚,嘴上仍然强硬,“难道你不相信鲁迅先生的话?”
“不是的,”他慌张地摆了摆手,“你以前为什么不说呢?”我一不作二不休,继续胡编乱造:“以前我不知道,是今天早晨在广播里听到的。”
他悲伤地低下了头,嘴里喃喃地说道:“鲁迅先生也这么说,肯定是你对了,我错了。”
就这么简单,他不遗余力地捍卫了一年的太阳距离观点,在我虚构的鲁迅面前立刻土崩瓦解了。此后的几天里,他沉默寡言,独自一人品尝失败的滋味。
后来,鲁迅不再是一个神圣的词汇,他回归于一个作家,也就回归于争议之中。很多人继续推崇鲁迅,不少人开始贬低和攻击鲁迅。与鲁迅在世时遭受的攻击有所不同,现在的攻击里添加了很多鲁迅的隐私,讨论鲁迅与他老婆的事儿......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兴起,鲁迅的商业价值也被不断地开发出来,鲁迅笔下的人物和地名被纷纷用作餐饮业和旅游业,甚至KTV和夜总会里都有鲁迅笔下地名命名的包厢,官员和商人搂着小姐在这样的包厢里歌舞升平。
还有人直接拿鲁迅本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武汉有一家专卖臭豆腐的小店,在店门口耸立起鲁迅叫卖臭豆腐的广告牌。广告上用的是一张鲁迅抽烟的经典照片,只是将鲁迅手上的香烟换成了一串臭豆腐。
这家小店的老板骄傲地声称:他们是鲁迅先生的同乡,都是浙江绍兴人,制作这样的广告是现在中国流行的做法,就是借用名人效应来招揽生意。
“鲁迅”在中国的命运,从一个作家的命运到一个词汇的命运,再从一个词汇的命运回到一个作家的命运,中国历史的变迁和社会的动荡,可以在“鲁迅”里一叶见秋。
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鲁迅有点厉害
我曾经无知地认为鲁迅是一个糟糕的作家,他显赫的名声只是人们的宣传。
一九八四年,我在中国南方一个县城的文化馆工作。当时我已经从事写作,我办公室外面的过厅里有一张大桌子,桌下地上堆满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等人和鲁迅的著作。这些曾经是圣书的著作,时过境迁之后像废纸一样堆在一起,上面落满了灰尘。鲁迅的著作堆在最外面,我进出办公室的时候,双脚时常会碰到它们,我低头看看在地上灰溜溜的鲁迅著作,不由幸灾乐祸,心想这家伙终于过时了。有一次我经过时,不小心被地上的鲁迅著作绊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我骂了一声:“都过时了,还要出来捉弄人。”
此后的十多年里,我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可是没有读过鲁迅作品中的一个字。后来我自己成为了一名作家,中国的批评家认为我是鲁迅精神的继承者,我心里十分不悦,觉得他们是在贬低我的写作。
时光来到了一九九六年,一个机会让我重读了鲁迅的作品。一位导演打算将鲁迅的小说改编成电影,请我为他策划一下如何改编,他会付给我一笔数目不错的策划费,当时我刚好缺钱,就一口答应下来。然后我发现自己的书架上没有一册鲁迅的著作,只好去书店买来《鲁迅小说集》。当天晚上开始在灯下阅读这些我最熟悉也是最陌生的作品。读的第一篇小说就是我曾经谱写成歌曲的《狂人日记》,可是我完全忘记了里面的内容,小说开篇写到那个狂人感觉整个世界失常时,用了这样一句话:“要不,赵家的狗为何看了我一眼。”
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鲁迅有点厉害,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另外一些没有才华的作家也想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可是这些作家费力写下了几万字,他们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
《孔乙己》是那天晚上我读到的第三篇小说。这篇小说在我小学到中学的语文课本里重复出现过,可是我真正阅读它的时候已经三十六岁了。
读完了《孔乙己》,我立刻给那位导演打电话,希望他不要改编鲁迅的小说,我在电话里说:“不要糟蹋鲁迅了,这是一位伟大的作家。”
第二天,我就去书店买来了文革以后出版的《鲁迅全集》。为此,我十分想念那些堆积在文化馆桌子下面的鲁迅作品,那些在文革中出版的鲁迅作品,其版本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我当年从文化馆办公室进出时,移动的双脚时常被鲁迅的著作绊住,我觉得可能是命运的暗示,暗示我这些布满灰尘的书页里隐藏着伟大的叙述。
从书店买来《鲁迅全集》后的一个多月里,我沉浸在鲁迅清晰和敏捷的叙述里。我后来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我想藉此机会再次谈论《孔乙己》,这是短篇小说中的典范。这部短篇小说开篇的叙述貌似简单却是意味深长,鲁迅上来就写鲁镇的酒店的格局,短衣帮的顾客都是靠在柜台外面站着喝酒,穿长衫的顾客是在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上酒菜,坐下来慢慢地喝酒。孔乙己是唯一站着喝酒穿长衫的人。鲁迅惜墨如金的开篇,一下子就让孔乙己与众不同的社会身分突出在了叙述之中。
在《孔乙己》里尤其重要的是,鲁迅省略了孔乙己最初几次来到酒店的描述,当孔乙己的腿被打断后,鲁迅才开始写他是如何走来的。这是一个伟大作家的责任,当孔乙己双腿健全时,可以忽视他来到的方式,然而当他腿断了,就不能回避。于是,我们读到了“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坎坐着。”先是声音传来,然后才见着人,这样的叙述已经不同凡响,当“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坎上”,孔乙己摸出四文大钱后,令人赞叹的描述出现了,鲁迅只用了短短一句话,“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是用这手走来的。”
鲁迅在我这里,终于从一个词汇回到了一个作家
在我36岁的那个夜晚,鲁迅在我这里,终于从一个词汇回到了一个作家。回顾小学到中学的岁月里,我被迫阅读鲁迅作品的情景时,我感慨万端,我觉得鲁迅属于成熟并且敏感的读者。同时我还觉得,一个读者与一个作家的真正相遇,有时候需要时机。
所以我建议,所有中国人,都应该多读读鲁迅的作品。
因为读了鲁迅的作品,练的不仅仅是文学功底,更是提高自己的思想高度。
读读鲁迅的散文吧,阿Q正传、朝花夕拾、呐喊,孩子看增加作文素材、文学功底,大人看增加文学修养,思想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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