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社会,很多即将结婚的情侣分手,都是受到彩礼或者其它金钱方面的事情影响。情侣分手,彩礼应不应该退还?近日,黑龙江发生这样的事情,因没买房买车致情侣分手,女方以流产为由拒退10万彩礼,法院判了。
2020年1月,小燕未婚先孕,两家商量结婚事宜,小燕提出向小李索要彩礼20万元,并同意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典礼仪式。随后,小李给小燕转账10万。同年2月,小燕到医院做引流手术。
2021年初,小李父亲病故,家庭条件恶化,小燕提出购房购车的要求,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分手。在这之后,小李将小燕告上法庭,要求退还10万礼金。
小李认为,被告小燕借婚姻之际索要彩礼,现双方已无法结婚,被告应返还全部彩礼。小燕认为,是小李家庭原因导致双方分手,并且认为小李应该赔偿其流产造成的精神损失费。
五常市人民法院认为,彩礼金额大,两人并未结婚,小燕应该返还礼金。扣除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存在共同花销后,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