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早上,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极目新闻报道掌握到,将择期宣判审理结论。2019年11月,被告洪某与受害人李某月认识并快速发展变成情侣关联,后因产生矛盾,洪某造成杀害李某月的念头,并找张某光、曹某青协作杀害李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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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事件回顾
2020年7月,李某月在男友洪某的诱骗下单身前去云南省勐海县,此外受洪某授意的李某光、曹某青也前去勐海,二人在准备充分好杀人专用工具以后,将李某月哄骗至勐海县普洱茶叶生态公园内将她凶残残害。
李某月失去联系后,联络闺女无果的姚文在闺女男友洪某的相伴下警报。就在家人朋友找寻李某月期内,洪某曾在好朋友中散播李某月拿走了他几万块钱后,争吵离去的新闻。
2020年8月1日,李倩月爸爸刘先生告知新闻记者,李倩月曾于7月9日抵达云南西双版纳勐海县兴海监测站,以后便再无案件线索。现阶段他已向南京市、云南省两个地方警察警报。
2020年8月4日,勐海县派出所公布案情通报,经周密侦察,发觉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岁,江苏省南京市人)等有很大作案嫌疑。8月3日,勐海警察会与南京警方在南京将洪某、李某光(男,21岁,江苏宿迁人)、曹某青(男,20岁,江苏省南京市人)等犯罪嫌疑人抓捕,并且于当天在勐海县市郊外树林中找到被掩埋的李某月遗体。警察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与李某光、曹某青南京勾结,李某光、曹某青前去勐海县于7月9日晚将李某月哄骗至该县里野外的树林中残害并埋尸。
2020年9月11日,勐海县检察院关键案件信息公布。9月1日,勐海县派出所以[海公(刑)提捕字〔2020〕23号]报请批准逮捕书,将犯罪嫌疑人洪峤、曹泽青、张晨光、祁文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一案移交勐海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我院审理后,于2020年9月4日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因涉嫌杀人罪、诈骗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青、张晨光以因涉嫌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22年1月28日早上,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在云南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27日的庭前会议上,姚文申请办理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的赔偿金额从15万降至10万,并说明,得到赔付并不是目地,“人们果断规定并对死刑立即执行,杀人偿命,惩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