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国家鼓励年轻人多生小孩,不过生不生小孩是男女双方的自由。最近有网友询问,女方拒绝生育,男方能起诉索赔吗?很多人都做错了,赶紧跟小编去了解一下吧。
法律上认为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生育权,当两个人的生育权发生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的意愿主张权利,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民法典》婚姻篇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当夫妻双方在是否生育的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时,法律赋予女性更多的生育自由,如果妻子的确不愿意生育,丈夫可以以此为由请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