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行业资讯于北京梅地亚中心新闻报道发布厅举办记者招待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回复“失信执行人的小孩不可以念书”的新闻媒体时表明,对失信人员采用信用惩戒对策非常多,在其中,限定他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这也是在限定之中的。所说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有2个关键点,他收费比一般常规的院校收费要高,这就归属于高消费了。第二,失信执行人来缴纳一大笔花费,要不是限制高消费令的失信执行人付款的,自然也没有在限定之中。因此,我们不能把常规的基础教育和高学历提升都列入限定之中。
刘贵祥说,我就注意到上年后半年报导说,南方地区一个孩子考入大学了,要局限他孩子上大学,之后他就交了钱了。事实上这是个曲解,大家专业掌握了一下这个情况,由于我刚才说了国家权力的谦抑性和谨慎性,你不可以乱用。具体情况是这样,他爸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欠人二十多万元钱,他的孩子考了高校,考试能够顺利通过非常不错,他好朋友跟他闲聊的情况下说,你得留意啊,搞不好还限定你孩子上大学呢,你欠别人的钱没还呢。那样他就自身积极跑到法院,把这二十多万给还了。因此,不论是教育局也罢,或是法院也罢,也没有对这样的事情采用所说的限定对策。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界线。我都注意到一些海外新闻媒体还在说“搞祸及”,我们中国的司法部门是十分文明行为的,我们的法律制度都是十分文明行为的,自然不可以“搞祸及”了,要掌握好政策界限。
编写:沈竹士 孙华 汪荔诚
父母失信,会对子女有影响吗?
在这一个人征信记录被更加被广泛运用到生活中的时期,父母是“失信人员”,会对子女有影响吗?
先前,一则名叫《儿子今年考上北京知名大学,却差点因爸爸的一个举动无法被录取!》的新闻报道在网上疯转,那样“失信人员”子女不可以升学考试有法律法规依据吗?
一般而言,失信的不良影响只由自己承担,与家属不相干,如果一个人在老百姓人行征信系统信用档案中留出污渍纪录,其子女正常的升入公办学校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就算针对失信被执行人而言,也是如此。
失信被执行人是属于人民法院稽查的范围,是法院向政府部门、金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协会等,通告失信被执行人名册信息,供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信被执行人给予信用惩戒,做为失信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其子女不可以升入高价位的“私立学校”。
此外,假如直系血亲的失信个人行为也可能会对子女的政治审查造成不利影响,最后危害其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的结论,因此征信是本人无形中的资本,一定要好好地高度重视,要不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