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有部分家庭生育了两个女孩。因为当时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农村地区第一胎是女儿的,还可以再生育一胎,有的第二胎可能是儿子也有可能是女儿。生了两个女孩的就会被称为双女户,由于女儿都是要出嫁的,导致养老是个问题。下面,就快和360常识网一起了解相关知识吧!
本文目录
1、双女户是什么意思?
2、2021年还能不能办双女证?
3、2021年双女户的政策是怎样的?
双女户是什么意思?
指一对夫妇只生育过两个女孩的家庭。
2021年还能不能办双女证?
按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双女证,可继续享受补贴。但从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二孩生育政策以后,就取消了双女证办理业务。因为现在鼓励生二胎,所以对2016年以后生育的两个女孩没有扶持政策。在以前办理的,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当地的福利待遇。双女户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二寸全家照片一张;
2、户口簿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各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结扎证明、皮埋证明、放环证明或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不需要及不适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证明人;
5、符合领证条件的单亲家庭需提供离婚证、领养证、丧偶证明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2021年双女户的政策是怎样的?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补助
对男年龄45周岁以下、女年龄40周岁以下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合同后,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15年保险期限内按比例给予补助。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父母,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全额承担。
(1)符合原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按孩子出生时间(二女户以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时间),一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90%、个人承担10%,二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80%、个人承担20%,三年内参保县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三年以上夫妻双方参保的县政府承担50%、个人承担50%,一方参保的县政府承担70%、个人承担30%。
(2)程序违法生育已经依法处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对象50%的标准给予补助。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储备金制度
对男年龄在46周岁至59周岁、女年龄在41周岁至59周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由政府建立计划生育养老储备金,在其个人帐户上按实际年龄每人每年拨入养老储备金,符合原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的对象每人每年600元,程序违法生育已经依法处理的对象每人每年300元,直至59周岁。
3、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继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独女户、无子女户父母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独男户、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补助960元,直至亡故为止。
4、特别奖励扶助制度
对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享受特别奖励扶助制度,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由政府每年给予特别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或年满60周岁且纳入民政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的按每人每月500元发放;对年满60周岁且未纳入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的按每人每月700元发放;已享受失独家庭养老金待遇的对象,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予以发放。
5、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
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亡故或残疾不再生育的、父母亡故或残疾、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经本人申请一次性给予3000元—50000元补助。程序违法生育已经依法处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5000元。
6、女儿户基金会养老保险金补助
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计划生育女儿户养老保险家庭的父母,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给予领取养老金补助,因利率差异造成的不足部分,按每月20元给予补助,愿意一次性领取的其补助部分按13年计算一次性领取。
7、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对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奖励200元。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计划生育家庭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发放,夫妻双方都是城镇职工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者夫妻一方亡故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在地(单位)全数发给。
8、其他优先优惠政策
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照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农村扶贫应当把贫困的独生子女户和女儿户作为重点对象。
国家及省市另有奖励、扶助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