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一名女子与情人开房因行踪被丈夫怀疑,欲离开时遭情人强行发生关系,随后女子报警称被强奸,但男子以两人为情人关系为由,并且此前曾多次开房,认为其不构成犯罪。
浙江丽水,女子与情人在酒店相遇,丈夫怀疑她的行踪,要求立即离开。情人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情人以想告诉女方丈夫为由强行出手。女子离开酒店后,立即报警求助。事后,男子以当时两人与女子的关系没有反抗为由,认为不构成犯罪。但检察官有不同的看法。
已婚妇女陈某在上网时认识了一位男子朱某。两人成为朋友后,朱某经常主动联系陈某。经过半年的沟通,朱某约陈相约吃饭,陈某同意并在吃完后与朱某发生了关系。此后,两人一直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事发当天,朱某邀请陈某开房间开会,陈某以外出与朋友聚会为由,被丈夫发现后立即提出离开酒店。朱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朱某要求陈某离婚并留在他身边。
陈某拒绝后,朱某以“你不提,我也会去找他摊牌为由”,阻止陈某离开房间,并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陈某离开酒店后,随即发信息向朱某提出分手未果,遂报警求助。朱某到案后,以两人是恋人,陈某当时没有反抗为由,认为自己没有违背女性的意愿,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