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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
你只不过是我丈夫的母亲,在结婚之前,你在我的生命中毫无意义。
我的生命来自父母,我今天的学历、能力、教养及待人处世之情商,皆由我父母外承传,没有一分一毫是你的贡献。 所以,我不懂,为何一结婚,我活了二十多年的岁月全部必须归零,然后,变成所谓“你家”的人,而且,还是你家“最小”的人呢,我在“你家”的地位竟不如我今年才两岁的儿子。
我心里很不平衡。父母养育了我二十多年,而你不过是捡他们辛苦二十多年的结晶,你可是不劳而获、捡现成的。我帮你做事情,你还得感谢我的父母的栽培以及我的劳心劳力。如果你不感激那也就算了,但你不应该对我抱有极大的成见,总是拿着放大镜来挑剔……尽在鸡蛋里面挑骨头,嘿,简直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白天上班,经济独立,不必依靠你的儿子,也还没有靠过你儿子养呢。我今天所具备的谋生能力,全仰赖我父母给我的教育,和自身不断学习成长的能力。所以,我无法忍受自食其力后,还好像责无旁贷理所当然地必须为“你家”作贡献。我一没欠你,二不需你养我,也从没拿过你一毛钱。在家里,我可以尊重你的意见,但不会让你做主。在此,容我对你打开天窗说亮话:
电费是我支付的,酷暑炎夏我开冷气睡觉,你不准有意见,我要上班,睡眠质量对我事关重大。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我买几套衣服、鞋子都由我说了算,与你无关,我在花自己赚的钱。你想管的话,就去管你儿子的钱吧。我的地盘我做主,难道还要看你的脸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