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遭继父强奸10年 兽父获刑6年

   2022-07-08 深港情感0
核心提示: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他最近又强奸我好几次”  2013年10月,1998年出生正读初一的王婷向母亲张碧芳哭诉道:“他最近又强奸我好几次!”张碧芳听后脸色苍白,长叹一口气,搂着王婷哽 咽着说道:“我们还是报警吧。”2013年10月

16岁少女遭继父强奸10年 兽父获刑6年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他最近又强奸我好几次”

  2013年10月,1998年出生正读初一的王婷向母亲张碧芳哭诉道:“他最近又强奸我好几次!”张碧芳听后脸色苍白,长叹一口气,搂着王婷哽 咽着说道:“我们还是报警吧。”2013年10月30日张碧芳带着王婷来到四川省仪陇县公安局复兴派出所报了案,称其女儿王婷被继父李应勇强奸了,第二天 李应勇就主动到复兴派出所自首了。

  “他从我6岁起强奸了我10年”

  王婷在向民警诉说时泣不成声:“他从我6岁起强奸了我10年!我一岁多的时候,父母离婚了,我随母亲改嫁到复兴镇李应勇家生活。但我万万没想 到,噩梦很快就降临,在我6岁时候的一天,在老家老房子后面的竹林里,我继父第一次强奸了我。之后他就不断以暴力手段奸淫我,有时候在家里,有时候在别人 家里,有时候在外面开房,有一天我妈在家做饭,他都让我在客厅里背对他坐到他大腿上奸淫了我,还威胁我不许和我妈说。

  我9岁多的时候也就是2008年,到医院看病时被检查出来我得了性病,叫外阴尖锐湿疣,当时吓死我妈了,我妈和我舅妈当时就怀疑是我继父造成的,就质问了他,但他没说话,我妈是文盲,也不懂 法律,虽然猜到是怎么回事,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尽量让我和他少接触,但毕竟是一家人,怎么可能挡得住,后来我性病治愈了,从2011年开始他又不断 找机会奸淫我,并且说我不从的话就不给我生活费,我妈就是个普通农民,家里收入都靠他在外面打工挣的,我没办法不敢声张。”

  “这个月初的时候,我心情实在很差,我几个要好的同学再三追问下,我就说了我被继父强奸的事情,同学就让我给老师说,我就写了一篇举报的材料给 班主任老师,结果老师也没敢怎么样,我回家还被继父暴打一顿。过了几天不知道他听谁说我有了男朋友,就让我跪瓦渣并强奸我,还逼我拍裸照存到他手机上。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了!”

  “我认罪,我悔过,但她也是不学好”

  李应勇个子不高,可能经常在外务工的关系,皮肤黝黑,看着挺老实,似乎看不出是能做出如此令人震惊的行为的人,被采访时,他脸上流露出后悔的表 情说:“我这一生很坎坷,前妻在女儿刚出生后就被人贩子拐走,我的父母也去世得早,我一个人带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又当爹又当妈,家徒四壁,欠债无数。后来张 碧芳带着王婷嫁了过来,我和她一起去西安打工,家境才稍微好转。后来我也是一时糊涂,在王婷6岁多的时候,当时我正回老家修新房子,忍不住在竹林里把她强 奸了,结果有了一次后就控制不了自己了。当时她在老家读书,我一般从西安回老家的时候,或者她暑假去西安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奸淫她。我确实犯了大错,但 她自己也是不学好,我和她妈平时在西安打工,她自己在老家跟随她幺婶生活,她幺婶又管不住她,她上初中后就学坏了,和社会上的人混到一起。

  2013年10月那次也是家里有人打电话给我说王婷带了个男孩子回家睡觉,我才很生气的赶回家去教育她,之后我趁在家确实又和她发生了好几次关系,我对她说不许告诉她妈 不然就不给她生活费,她当时还答应了的。事情就是这样。我最开始与她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她还小不懂,后来长大了,我就向她说我与她发生性关系的事情不能跟 任何人说,如果她说了我就不管她,不给她拿生活费,我就是用这种方式吓她,后来我们发生性关系的次数多了,每次提出要跟她发生性关系的时候她都没有拒 绝。”

   法网恢恢,因果报应,被害人表示谅解

  2014年3月12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庭上被告人李应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被害人王婷提交了谅解书称“考虑到自己 年龄还小,家中还有一个同岁的哥哥和9岁的妹妹,母亲无力承担家中经济,如果追究李应勇的法律责任,将导致家破人亡,因此自愿放弃追究李应勇的法律责任, 请求对李应勇宽大处理。”2014年3月26日,仪陇县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认为被告人李应勇在明知被害人王婷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多次对其实施奸淫, 并违背妇女意志,利用教养关系,使用不给生活、学习等费用的胁迫手段,强行与王婷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但被告人李应勇自动投案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 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认为若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请结合被 告人的自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真诚谅解、被告人无犯罪前科等情节来综合认定并从宽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据此,判决被告人李应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 刑六年。

 
标签: 少女 继父 强奸
反对 0举报 0 评论 0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爱美生活网(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本网站有部分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因作品内容、知识产权、版权和其他问题,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并与我们留言联系,本网站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删除等相关处理.

  • 少女口述:我在美院做人体模特的经历
    少女口述:我在美院做人体模特的经历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阿云:“老师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发育完全了吗’?天啊,那时我刚18岁,当时脸就‘腾’的一下红了!”为了多赚钱,阿云同意上人体课,于是在当了一周的着衣模特后,学校给阿云排了第一堂人体课。那是有“和尚班”之称的油画系,全
    09-07 人体裸模
  • 少女无言的痛:在高考前意外怀孕
    少女无言的痛:在高考前意外怀孕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情窦初开,我爱上了我的表姐夫  第一次见雷,是在表姐的相亲会上。那会儿我才13岁,也许已经情窦初开,从心里立刻喜欢上了这个高大英俊的男孩子。  后来,他就成了我的姐夫。那几年,我一放寒暑假就往姨家跑,有时候就住在姨
  • 与已婚男人情欲纠缠 激情过后少女遍体鳞伤
    与已婚男人情欲纠缠 激情过后少女遍体鳞伤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地铁上的偶遇  留意到魏贺很偶然,在车上一次随意的抬眼,发现他的目光正停留在我的脸上。他穿米色的衬衫,深灰色西装,膝盖上放一个黑色公文包。一个还算英俊的男子。发现他在看我时,莫名有些心动。不过我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已是
  • 斯文继父瞬间变禽兽 装醉酒性侵少女
    斯文继父瞬间变禽兽 装醉酒性侵少女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我出生于一个小康之家,自我记事起,爸妈就非常恩爱。从幼儿园开始,他们无论工作多忙,都要开车送我上下学。每天进出学校的时候,都会被许多学生和老师撞见,她们和我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小柔啊,你好幸福啊,每天都有家长接送。我心里
    09-04 继父初夜
  • 老公是个萝莉控:我撞见老公和隔壁少女偷情
    老公是个萝莉控:我撞见老公和隔壁少女偷情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我真傻!老公与邻家女孩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我还一直蒙在鼓里。  2000 年里,早就听邻里说,村里15岁的女孩香香,言行举止不太自重。她去邻里家玩时,总喜欢在人家男人头上动手动脚的。我说那是女孩的天真顽皮,可村里好多女人
  • 少女口述:初恋男友是带孩子的离婚男人
    少女口述:初恋男友是带孩子的离婚男人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揭开真相  如果不提学生时代懵懂的暗恋,东轩应该算是我的初恋。22岁之前,我对爱情一直抱着美丽的憧憬,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初恋竟然发生在一个带着孩子的二手男人身上。  和东轩相识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我自认为当天的表现
  • 少女惨遭农民工侵犯无可救药地爱上他
    少女惨遭农民工侵犯无可救药地爱上他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从小就生活在贫困家庭中的我一直暗暗发誓要摆脱贫穷、过上富有的生活。幸好我有些姿色,我想用美貌,来掉一个有钱男人,但却屡屡碰壁。  24岁生日那晚,我彷徨极了。我一个人在上海路走了很久,走累了,我就进了一家小酒吧,叫了一
  • 少女口述:我赌气嫁给比大三十岁老男人
    少女口述:我赌气嫁给比大三十岁老男人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我是一位涉世未深的年轻女孩,今年21岁,前年嫁给了一位大我三十岁的男人。那个时候我选择嫁给他,有其中很多原因的,最主要的是我家里非常反对我和前男友在一起,我当时赌气告诉我爸爸:“你就这样一个女儿,你如果不同意我和峰(前
  • 揭露90少女组织吸毒卖淫全过程
    揭露90少女组织吸毒卖淫全过程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90少女组织吸毒卖淫:被告人陈某,女,1991年3月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就是这样一名本该在象牙塔里为明天做准备的少女,却从事卖淫这个职业。仅仅4个月的“奋斗”,她从小姐变成组织者,组织30余名卖淫女集体卖淫。她不仅负
  • 野人少女在山洞生子:女野人掠男人为夫(图文)
    野人少女在山洞生子:女野人掠男人为夫(图文)
    图片与本文内容无关  西藏“野人”之谜是“世界四大谜”之一,历来被各界人士所关注。早在1784年,我国就有西藏野人的文献记载。近年来,在喜马拉雅山区不断有人目击野人活动,并发现有女性野人强行抢走当地男人婚配生子做性奴之事。  据看见野人的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