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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司徒莎莎定然有心理病,由起初的半信半疑到现在的深信不疑。你说她都结婚了四次离婚了三次,折腾得死去活来的还不够吗?“你都奔四的,不想要自己的孩子?”“不要,要来干嘛?”她是我所见过的、抽雪茄动作最美妙的女人。据说,她与现任丈夫也闹得不可开交。就是,还没离婚而已。
“亦凡,你娶我吧!”她坐在我的腿上,像长臂猿似的挂着我的脖子。“开什么国际玩笑?”我只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傍上司徒莎莎只想奋斗少几年。这间酒吧,名义上我是老板;其实,都是司徒莎莎背后资助的。她说喜欢这里,一来可以喝酒免费;二来可与各类帅哥搭讪。。
“你现在是我的人。”“好。”她喝得傻乎乎的,满嘴胡言乱语。“要不,我送你回家?”她明早有个重要会议。每个周五,她要回广告公司开会。聪明女人就是这点好,知道什么时候可以醉倒;什么时候必须清醒。“我在这里过夜。”她想了想,如此决定。关键是已是深夜,她满身酒气回家不太好。
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服侍得司徒莎莎舒舒服服的。将她从浴缸抱出来,真想直接扔到床上。可还得小心翼翼的,放进被窝里——顺便,盖好被子。“亲,替我洗掉衣服。拿风筒吹干,明天要穿。”香X儿小礼裙倒没问题,还有她的贴身衣物。“呃?”我犹豫了半天,站在原地并没有行动的任何表示。
“亦凡!你听到没有?”说真的,陪睡我还不介意。替女人洗衣服,还要洗内衣内裤这让我无法接受。“你不是说,吧台要换个装修吗?等下我填张支票,乖嘛。去,洗衣服。记得,吹干哦!”靠,又在收买我!在钱面前,我再是思想巨人也得变成行动侏儒。司徒莎莎说会写支票,定然不会欺骗我。
所以,千万不要看不起软饭男。他们能伸能屈,经受得住非人的折磨。司徒莎莎在床上滚来滚去,玩着微信不亦乐乎。她觉得,征服一个男人不算什么本事。完全驾驭他,让他去东不敢去西、让他站就不敢做这才真正的爽。我还想说,什么破内衣内裤扔掉它!哇,都是名牌。恐怕,和支票的钱数相当。
唉,做人难、做男人难、做吃软饭的男人难上加难......